第 1 部分(1/1)

1。夏夜

夜空中已见不到飞过的鸟雀,银河好像蒙上了一层绿色的蒙幛,只有几颗星星依稀闪烁。我走在小区花园的香径小路上,望着眼前的万家灯火,心绪是宁静而空d。

花影丛中,传来琴乐声。我所住的文晖阁,每天晚上都会在这个时候传来悠扬动听的小提琴声,似乎我的邻居中住着一位音乐才人。月亮悄悄升起,遍地都是淡黄色的月光。

琴声悠扬,好似清风吹碎竹叶,清脆明快,又像漫天大雪纷扬飘飞,凄凉悠远。琴声三遍之后,在悠悠的清风中呜咽而止。风力随着暮色更深逐渐加强,吹乱了我本已凌乱的头发。凉风习习,我不急于回到空荡荡的家中,便是倚在一旁的乘凉小凳坐下,闭上眼睛,享受这片刻的清凉和宁静。

身边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提醒我夜已深,我不舍地站起身来,穿过花园小径,走进文晖阁。这个花园小区位于上海的老租界地,毗邻市中心,靠近淮海中路和新天地,小区的绿化环境非常好,精致型的古典花园,连廊式庭院,草地,水景,植栽,景观小品,搭配相得益彰。其他的软硬建设也是一流。小区分为文晖,文旭,文雅,文清四阁,而我所住的是位于最里方的文晖阁。

按下电梯键,随眼瞄了瞄身旁墙面上的油画,是两个孩子在逗小狗玩乐,虽然画作并非名贵,但在柔和的灯光下,成功营造出家的温馨氛围。我浅浅地叹了口气,我的家,在哪里呢?

走进电梯,按了按三十三键,电梯门刚关闭,只听见笃笃笃,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板的紧迫声,我反应迅速地按了按开启键,电梯门徐徐打开了,只见一位非常时尚漂亮的女子站在电梯门前,她对我浅浅地笑了笑,道了声:“谢谢”。是二十九楼的住客,之前也是在电梯里碰见过几次。我顺手为她按下了二十九楼的按键,微微地笑了笑,算作是回应,而她眼神里一闪而过的疑惑,并没有逃过我尖厉的眼睛。

和平常一样,我穿的衣服是很普通的深灰色的便宜货,再加上今天下午后勤部新进了一批办公用品,我作为后勤部唯一的壮年男子,自然是搬运工的主力。这不刚下班回来,一身脏兮兮的,加上头发不修边幅,满脸的大胡子,十足的民工模样。在房地产泡沫的大环境下,我所住的东方花园在整个上海乃至全国,其每平米的房价均可名列前茅,尤其是文晖阁,整栋楼下来皆是四五房的大面积套房,总价下来平均也达到上千万元,以我这么每天打扮如民工似的人,怎么可能住得起这里,而且还是号称空中阁楼的三十三楼。

我无意识的笑了笑,的确这房子户主不是我,别人疑惑也没什么大不了。当年政府在这片地拆迁时,我姥爷,也就是老妈的父亲,在这一带整条街用来收租的旧楼,全被归纳为拆迁范围。总共算计达一千多万的赔偿金,姥爷眼光毒辣,只要了部分现金,再加上这东方花园的房子。现在想来姥爷虽然是个文人,却精于理财,当时上海房价还没有如此昂贵,今时今日我所住的空中阁楼,市价已达两千多万。如此一来,我这位在公司后勤部相当于搬运工身份的小职员,也住进了这套高达两千多万的房子。

“叮”一声,电梯门打开,漂亮的女子婀娜多姿地走出了电梯。笃笃笃的声音谱奏着时尚之歌。徐徐关上的电梯门遮掩住了我对那女子曼妙身材的欣赏。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香水气息。说实在,这位住在二十九楼的年轻女子确实非常漂亮,她的皮肤细腻且白,纤纤清雅的脸上,眉毛弯弯,眼睛媚而亮,秀鼻小巧而高挺,樱唇红艳微翘,身材颀长婀娜,穿着裁剪合身的工作套装,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整齐垂及腰间,我想古书所说的倾国倾城的女子也不过如此罢了。

胡思乱想的回到家中,这套空中楼阁是五房三厅的格局,装修还是沿用了开发商豪华雍容的装修,姥爷只是把其中的两间卧室改造成了古董陈列房,这也是他为何要套大房子的原因。我姥爷姓周,是江南周家的一个分系,生平最喜爱收藏古董,除了祖辈上传下来的,这么多年他也收藏了不少珍贵的无价之宝。虽说到了他这一代由于子孙不多,与其他房系相比显得势单力薄,再加上文革时候所受的重创,相当部分珍贵文物有所损毁,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四人帮覆灭后,国家把姥爷的财产一并还给了他,然后我母亲唯一的兄弟在文革丧生,使得晚年丧子的姥爷只有寄情于文物收藏,姥爷过世后,母亲便把老人家所有的珍藏全部封存于陈列房中。

阔卓的会客厅,卧室,餐厅和办公书房,再现皇家气派。我所喜欢的是那十一米宽幅的巨型落地窗,极目视野,尤其是入暮时分,窗外霓虹璀璨,室内金碧辉煌,相得益彰,旖旎无限。

凉风阵阵从开启的窗台吹入,一轮圆月升起来了,像一盏明灯,高悬在天幕上。所谓明月楼高休独倚,父母远在西安任职,整套三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只住着我一人,有时候思念的空d是难以言喻。我郁然推开卧室的房门,亮了灯,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巨幅的婚纱照,照片上的男子与其称“帅”,不如说是“漂亮”,一双星眸澄清如水,乌黑黑的瞳孔,闪烁着智慧的波光,闪动之间漾起一片茫然的云雾,似梦,一个在追求抑或在舍弃的梦,那么的迷浓,那么的深邃。一袭黑色婚装,更衬托出英俊潇洒的气概。身旁的女子一张姣美鹅蛋脸上,两只柔顺的蛾眉弯弯翘首,一双美眸,微微流盼着,清白分明,澄清如水,好似一泓潭,使人见着有股清新之感,小巧的琼鼻,坚挺而直,又似一座雕刻的白玉,嫣红的两颊清晰的,可以看到迷人旋涡的痕迹,柳黛蛾眉,脂粉淡施,却是倾城倾国之貌,真真绝世万物,美人胎子!

“青隐,我的爱妻……”,我呆呆地凝望这照片上女子幸福的笑容,一股难以言喻的痛苦油然而生。摇了摇头,转身看了看大衣镜中颓废的我:凌乱中长的头发,上面还点缀着两片绒絮,满腮的大胡子,遮掩住我的青春年少,脏旧的外衣,与照片里的那唇红齿白,俊美无比的美少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哎,青隐离开已经半年了,我还是没有走出这种伤痛。

2。青隐

我叫许锐,现年二十五岁,照片上清秀雅致的美人叫许青隐,她是我的姐姐,更是我最心爱的妻子。没错,我是八岁的时候才来到许家的,实际上我是父母收养的孩子。青隐从小就有先天性心脏病,她的身体一直都不是很好,我们在一起三年后,她因为心律失常而离开人世,佳人西去,这对于我来说是个致命的打击。

她临走前曾紧抓着我的手,苍白的脸上勉强露出淡淡的笑容,艰难地吐出字眼:“小锐,别怕,我在那边,每天都会暖好房间,热好饭菜,等到你来的那一天。我……我会……一直……等你……”。她临去前的眼神明亮而又坚定,我大声痛哭,几近崩溃,整个病房全是我痛苦的号叫……

在青隐去世的前半年,她的身体越来越差,医生已经无力可为。许多活动我们都无法进行,即使是在大院楼下走走,她也会累得气喘吁吁。又一段时间,她的情绪很不稳定,整晚整晚的难以入眠,我搂着她柔弱的身躯,不断地吻她白皙的脸,意图使她平息情绪。可她似乎预感到自己末日的来临,她哭着对我说,她害怕死亡,她更害怕离开我,离开爸妈。我当时心痛欲裂,说这话时,她冰冷的小手握着我,身体不停地颤抖,呼吸也渐渐急促。

我知道她的情绪很不安宁,只能强忍着心中的痛苦,不停地吻她,安慰她道:“隐姐姐,你还记得我八岁那年到咱们家来的情形吗?”从那天开始,许家一直都是欢乐不断,许多的回忆都是那么的幸福和美好。青隐也跟随着我的思绪,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中,情绪稍见平稳。

“爸爸找到我的时候,师傅和黑狼已经被整座山的碎石埋没在地底下,当时的我只有八岁,不知道死亡是什么,只知道师傅和黑狼他们肯定很痛,我一直在哭,也许是意识到在这世界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从乌鲁木齐到西安,整整五天的路程,我一直都晃晃忽忽,睡觉的时候我都感觉自己在发抖,醒来的时候便不断地哭泣,师傅告诉我要做男子汉,可是我总是让他失望。”

青隐的眼睛安慰的注视着我,小手握着我,似乎告诉我她在陪着我。

“那时爸爸对我而言,只是个陌生人。他会摸摸我的脑袋,用糖果哄我,告诉我到了西安会有个妈妈和姐姐在那边等我。可我的心里却是依然茫然无措,一个八岁,不谙世事的小p孩,他只能意识到没有师傅给他烤毛栗子,没有黑狼和他玩追逐游戏,连他睡觉最喜欢抱着的那软软的丝绵被子,也一同被埋在那碎石底下。下一天,下一刻,等待我的是什么,我真的不知道。”

我轻轻地搂着青隐,告诉她我心绪其实很平静,那段痛苦的回忆已经被以后的幸福给填埋。

“到西安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夜晚很黑,军委大院的空气显得凝重而陌生,我跟在爸爸p股后面,偷偷的哭着,我当时很害怕,很紧张。我问爸爸:“她们会不会已经睡着了。”爸爸牵着我的小手,笑着指出整栋住宅楼上唯一的灯光,说道:“看,妈妈肯定不会睡着的,那亮灯的房间就是咱们家,妈妈和姐姐在家里等着我们。”

“我记得,那时你到家里来的时候脸上哭得像个小花猫般。”青隐躲在我的怀里,偷偷笑道。

“我记得到家的时候,你像个小燕子般飞过来,微笑的一把抱住了我,说你有弟弟了。妈妈也赶紧牵着我的手走进家门。那年代咱家还是用火炉取暖,那炉子里的炭火烧得旺旺的,妈妈把早已热好的饭菜端了出来。洗过澡之后,妈妈把我带到了我的新房间,我记得她一直抱着我哄我睡觉,那天晚上虽然没有我的丝绵被子,但是睡得却是特别香甜。”

青隐微笑地看着我,她的情绪已经平和下来,似乎也在回忆着那个脸蛋脏兮兮的小男孩。

“知道我为什么要说这一段往事吗?隐隐,你知道我最喜欢哭了,疼痛的时候,受委屈的时候,没办法,我最害怕就是痛了。但是以前出任务的时候,即使濒临死亡线,我也没有为死亡的威胁流过眼泪。因为我知道,每个人都要独自走上这段路,而生命的那头,也许是师傅和黑狼,也许是姥爷和姥姥,总之不管是谁,一定会给咱们亮着灯,暖好房间,热上饭菜。不管是谁,也许你会先过去,反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把咱们照顾得好好的,就像那么多年,爸爸妈妈对我那样细心照顾。”

青隐走的时候,很宁静,很美。因为我们曾约好,谁先到那个世间,谁就为对方亮着灯,把房间暖好,把饭菜热上……

3。往事

早晨六点的生物钟把我准时叫醒,每周二四六我都会起床晨跑,这是在部队里养成的好习惯。现在的工作强度不是很大,所以我更要保持这一强身健体的好习惯,青隐的离开也让我意识到健康的重要。

虽然,没有她在身边,生活如同j肋,淡然无味,毫无意义。但我曾答应她三件事情:“一是孝顺爸爸妈妈,让他们安度晚年,给他们养老送终。二是给许家添后,最好给周家也添后。三是教育好孩子,看着他们上学,工作,娶媳妇,生孩子。”我知道青隐是怕软弱的我在离开她以后会做出傻事,她曾对我说过,她能活在这个世界的时日不长,所以要求我活久些,把她的遗憾补回来。不然,等我到了另一个世界,她就不理我。

我也不知道生命的那头是否真的有个世界。如果没有,我得好好活下去,否则等我一死亡,所以关于她的记忆,想念她的心,也会如同唯物论所说的灰飞烟灭,得不偿失。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世界,想到我有可以再拥着她,和她幸福的在一起,也许从此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是天长地久,那么我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几十年,倒也不为过。也许到时候我还能看到姥姥姥爷,还有我那些牺牲的战友,或者……还有我的亲生父母……

对于一个被遗弃的孤儿来说,最好的解释就是父母双亡。也许这样会好受些,至少这么想之后,童年的我倒不曾为此再哭泣。

我曾经无数次想象我的父母是怎样的人。师傅说我是雪狼叼回来的,脖子上挂着块玉,衣服破烂不堪,其他就没有了。从小到大我的俊美曾引起过无数人羡慕,爱慕,嫉妒的眼光,我想我的亲生父母也许是那天神般的金童玉女,也许是因为母亲天仙般的容颜惹来他人的垂涎,也许是父亲俊朗的外表引来第三者的妒忌,也许是我言情小说看得太多了。总之,按照父亲战友的一句话,能生出我这么漂亮的男孩子,我的父母应该是非常般配的俊男美女。不过,不管怎样,我都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

一个人胡思乱想的跑出了小区的花园小道。小时候,师傅就说我有多想症,大概两三岁,我的问题不断,为什么太阳会下山,为什么烤栗子会那么香,为什么黑狼撒n会找棵树。师傅也许被问烦了,他把我带到他的密室,里面整整十个大书架,密密麻麻全是书。有医学的,有史学的,还有其它五花八门的,当然最多的是武功秘籍和道家学术。

那时我们住在山d里,虽说是山d,但不知道师傅是怎么做到的,总之里面布局非常合理,卧间,厨房,书室,甚至厕所,应有尽有。地面墙壁光滑干净,到处镶嵌着亮亮的圆珠子,把整个山d都映照得亮堂堂的,师傅告诉我那叫夜明珠,我曾数过,有上百颗。

八岁以前,我都是在这个山d,跟着师傅学字,百~万\小!说,练功夫。虽说密室的书很多,但我看一遍总能记住,所以没出三年,那书便被我看得差不多,师傅便遣我到附近森林里采山药。

这一带先是一片碧绿的山地草原,而后又出现茂密的森林。穿过一道深而窄的石峡,爬上一道400米高的天然大坝,一个碧波荡漾,风光如画的湖泊出现在眼前。这里是一派生机勃勃的草原景象。一片片高山草甸上,禾本科、蓼科植物、苔草和其它牧草,用它们的细j嫩叶编织成绿色的地毯,龙胆、紫菀、金莲、银莲又以它们鲜艳的色彩,将绿毡点缀成姹紫嫣红的美丽画卷。周围山坡上长着挺拔的云杉、白桦、杨柳,平静清澈的湖水倒映着青山雪峰,风光旖旎,宛若仙境。后来我才知道这里是新疆的天山,而我们所在的,是天山区域最深的老林里。

除了采山药,我还喜欢和雪狼一起玩。雪狼是师傅养的一头大狼,毛发雪白发亮,身材比一般狼壮硕,师傅告诉我,我小时候是喝她的奶长大的,所以我特别喜欢抱着她。她经常教我如何潜伏,预备,发力,弹跳出去扑住山j或野兔,后来师傅告诉我我是人,不必像雪狼那样去用嘴来捕捉小动物,我可以用他教的武功。但是自从第一次用两仪掌把一只盘羊震碎后,我就再也没有再去捉森林的小动物。一来是觉得以强凌弱,实在无趣,二是小动物看似可怜。

当然,童年的生活也并非全是趣事,尤其是师傅教我练功的时候更是痛苦难耐。泡烫死人的汤药,睡冻死人的冰床,冬天手提铜锤下冰池,夏天腿绑火炭爬悬崖。总之一句话,师傅是s/m大宗师。我每次疼痛难忍,便会嚎啕大哭,师傅便用g子揍我。他一直想把我锻炼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是我知道我是普通人,每次疼痛难忍,我都克制不住流下眼泪。我知道自己很没用,可是我真的很疼……

就这样,我流着眼泪接受师傅的训练,不知不觉过了八年。

那一天,也许是师傅觉得我的哭声过于烦人,也许是他觉得把我培育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希望渺茫。他把我叫到身边,对我说了类似缘分已尽之类的晦涩的语言,然后再遣我到深山里去采山药。当我采药回来的时候,却看到漫天的灰尘,听到的是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一个碎裂的山石弹击到我身上,我瞬间晕了过去。待我醒过来时,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我的家,那座高高耸立的山,已经成了四处散乱的碎石。碎裂的山石累成一个巨大的碎石坡。“师傅!!!!!!”我顿时嚎啕大哭,疯一般地冲了过去,我的师傅,我的雪狼,我的家,我用尽全身的功力,不断的挖刨着山石,希望能把师傅给找出来。等到当时身为新疆某军区司令的父亲带领部队赶来的时候,我全身功力殆尽,双手双脚血r模糊,几乎哭岔了气。

父亲说当时是因为部队探测出此处发生巨大爆炸,才率领部队赶过来。而当时的专家也无法鉴定是何种地质情况才能产生如此巨大的爆炸能量。由于科学技术和体制的限制,他们也无法从堆积成山的碎石堆里找出师傅的尸体。我只能把这座山当作师傅的坟墓,跪了一天一夜,也哭了一天一夜,虽然我手脚已无疼痛的感觉,可是我为何还是痛得想哭呢?

4。受伤的美女

我曾想过有朝一日和青隐一起,我们俩再到师傅的那座山坟旁,建一座小木屋。那里山青水秀,风景迷人,和她的名字很相应。青隐二字是母亲给取的,取自杜牧的“青山隐隐水迢迢”,而父亲原给她取名为许木兰,他倒希望女儿能接过父亲的班,如花木兰般替父从军。呵呵,父亲是个典型的军人,我的名字锐,就寄托着他希望我如同他的部队般,锐不可挡。而八岁以前,师傅很懒,他一直都叫我小狼,因为雪狼的名字叫大狼。

跑在附近的小路上,不断有人朝我这边瞄过来,我也习惯了。虽然满脸的胡子遮住了我原本的相貌,但只着运动短衣裤的我,全身毫无半点赘r的身材自然显露无疑。说实话,虽然没有健美运动员那般彪悍的身材,但身高一米八八的我,再加上身体全方位的肌r。就连含蓄的青隐也曾害羞的说过喜欢我的身材更甚于我的相貌。别看她清清秀秀的大家闺秀模样,但其内心深处却是色女一个,虽然她的身体不宜过多的运动,但情到浓时我们也会水到渠成短兵相接一较高下,最后每次我总是假装略逊一筹,这闺房床第之乐不足以一一道来。

初夏的上海阳光迤逦,空气中带着从遥远的太平洋上飘来的湿润气息。我沿着路边的梧桐树一路往家的方向小跑。却发现前面有位身材纤细的长发女子,只见她弯下腰肢轻揉着脚跟,那姿势之美,让我的眼神禁不住流连忘返…====…

难道是她扭到脚了?我赶紧跑上前去。“是你?”我和她异口同声的叫了出来,是二十九楼那位美丽的女子。

“呀,你的脚肿了!”眼尖的我一眼看到她那褪下半截袜子的脚跟已是红肿异常,便关心的问道。

“恩,我早晨跑步的时候发现钥匙不见了,又折回来寻找,不留神从台阶上摔下来,脚便立刻肿了起来。”她的声音还是那么婉转动听,也许是疼痛难忍,看上去面向独立坚强的她此时也难免露出几分弱势。

“我扶你回去吧,我住在三十三楼,你可以先到我家里坐坐,看有别的办法打开房门。”可怜的女孩,钥匙丢了,脚还红肿成这样,热心助人的我发出了邀请。

“这,怕是打扰你的家人吧……”,漂亮的女子似乎有些犹豫,弯弯的秀眉微皱,竟是如此之美丽,我想西施颦美,也不过如此。

“我一个人住,没关系的,如果你不放心,我把你送到大堂找物业主管帮忙,也比你现在连回小区都寸步难行。”我对她露出阳光灿烂的笑容,我的第二个师傅说我的笑容对女人的杀伤力巨大。虽然我的本色被遮掩,但相信还能保留一成亲和力。

“那真是谢谢你了。”果然,她点了点头同意了。

我扶着她几乎是龟行般往前走着,但没走远她已是疼痛难忍欲哭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她是从路边略高的台阶上,整个脚步和腿打这般摔下来,腿脚关节骨折,伤得不轻。看她疼得如此厉害,我也不管那么多,主动上前两步,蹲下来,意思是要背她回去。毕竟看她的情况行走也难,更何况我们都没带手机出来,等会我还要上班呢。

她似乎犹豫了一小会,也许是觉得自己也难忍受这般疼痛,便伏上了我的背脊。说实在的,虽然师傅一直不满意我这爱哭鬼,但他所要求的另外两件事情,一是不可见财心窍,二是不可见色心迷。我自认为做得很好。虽然这几年我也开始学会懂得欣赏女孩的美丽,但总的来说不会像“猴子”他们如饥似渴般追逐女孩。哦,猴子是我的大学室友。青隐常说我性格木讷,许多事情都是后知后觉,甚至是麻木不觉。我想她是对的,不然我也不会在她暗恋我那么多年后还傻傻的当她是姐姐,最后还是她的表白让我们鸾凤和鸣。不过每次她这么说我的时候为何总是暗自窃笑,难道还有什么别的我还不觉的?

不过即使我承认我有些木讷,但生理反应却是再正常不过,甚至超常。女子柔软的娇躯就伏在我的背上,芳香渗入我的鼻蕾,如兰般的芬芳轻拂我的耳垂。因为晨练,她也只是穿着简单的运动套装,我的手触及她那如牛奶般滑腻的肌肤,走路时一阵一阵轻微的晃动,使她的身子也跟随上下浅浅移动。我背上两团柔滑的软r也随着……快一年没碰女人我的此时难免开始意想翩翩。青隐也曾在床第之间曾给我做过类似的胸推,那滋味,啧啧,实在令人着迷。

想到青隐,我那汹涌澎湃的顿时蔫了下来。呸,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是见色心迷,人家女孩子现在都那么可怜,自己还趁人之危,意y不断,算什么男人大丈夫。唔,事实证明,我不是师傅所期待的非凡之材,我只是一个爱哭,贪色,软弱的普通人。

“真是麻烦你了,我的名字叫卓一清,一二三四的一,清楚的清,你呢?”也许是觉得气氛有些尴尬,她主动开口问道。

“许锐,锐不可挡的锐。”父亲请原谅我,你的儿子辜负了你的希望,刚才在美色侵袭之下,没有做到锐不可挡,反而溃不成军。

“我在联恒投资公司上班,不知许先生在哪高就?”卓一清现在不用走路,脚上的压力顿除,疼痛也略减,她也回复到女强人的状态,交流略带商业化。

“高就?哦,我在中南公司上班。”我从未曾涉及商场,所以对这些商业化的套语有些不习惯,所以也兴趣恹恹的毫无意识的回答。

我们两人就这么一言一搭的回到了文晖阁,也许卓一清觉得我这个人还算老实,便让我把她背回了三十三楼。

5。秦晚约

秦晚约把车停在了中南大厦的地下停车场,走进电梯准备回自己的办公室。~~~~她出生于部队,父母是西北某军区航空部的高级工程师,曾经参与中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一号”的发s。因此早在八十年代末,老百姓们甚至连电脑这个名词都没听说,而当时还在上小学的小晚约就已经能熟练c作计算机,自清华大学计算机学院博士毕业后,她便一直任职于中南集团,如今已是中南集团华讯公司的主任高级工程师。华讯公司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淬炼,目前已超越德国的博世,成为全球第五大软件数据技术服务公司,能成为这一it公司的凤毛麟角的几位主任高工,能在这个以男子居多的理工领域里,以秦晚约这一纤细秀巧的女子在其中占据一席之地,可见她在这几年所付出的心血和努力。

秦晚约点头向跟自己打招呼的同事问好,却心不在焉的想着自己的心事。虽然她这几年常在国外做项目,但即使不是公司的资深元老,她这么一位美丽温婉的女子,也是深受同事的欢迎和喜爱的,尤其是男同事……

清晨的阳光透过二十三楼的玻璃层,把办公室照得阳光灿烂。秦晚约哼着小曲,开始了自己一天的例行工作,刚从法国的项目组归来,自然有一些总结工作要做。空调习习,室内的温度尚好,夏日的阳光不能让屋内温度升高,却能让人的心情明媚起来。

她在法国的时候碰到了到法国做外交官的,从小在军委大院一起长大的幼年好友,得知了让她难过不已的事情。她最好的姐妹,许青隐竟然已经因心脏病离世。在上大学以前,她,青隐,还有雅洁妹妹,三人都是大院里最形影不离的姐妹花。~~~~虽然后来发生了些事情让她孤身独闯上海,雅洁妹妹远赴美国。但对于青隐,将近二十年的姐妹情谊,让一直善始善终的她连法国项目组的竣业仪式都没有参加,提前一个星期回到国内,回到西安。这几年她都很少回家,即使是过年过节,她也是直接回老家和家人团聚,父母也很少提及大院的事情,所以等她回去,见到的也只是冷冰冰的坟墓。望着上面刻着的“爱妻青隐”四字,她不禁泪眼涟涟。她一直以为青隐的病只是让她身体虚弱,没想到佳人尚在青春便已香消玉殒。

刚回西安的第一天,她没有在家里陪父母,而是坐在青隐的坟前,和已是天人相隔的姐妹,絮絮叨叨的述说着这几年一直没有述说的心事。青隐,你怎么就这么走了,难道你能放心得下你的小一吗?难道你不知道很多人都对他垂涎已久了吗?

想到了自己的好姐妹,她又心有不甘地难过起来,如果不是自己能够宽容些,如果自己能够大方地接受,怎么可能连好妹妹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唉,不知道小一现在怎么样了,青隐的离世,想来对他的打击应该是最大的吧。这个爱哭鬼,估计流了不少眼泪。不知道他现在能照顾好自己吗?衣服脏了会不会自己洗?有没有按时吃饭?现在伤心了还会不会躲在角落里偷偷哭泣?唉,许伯伯和许伯母都到北京去了,听爸爸说许伯伯最近会调到北京去,高升了。以后在大院可能就很难见到小一了,听晚风说小一可能在上海,不知道他现在是在哪里,他知不知道他的晚约姐姐也在上海呢?

想到小一,秦晚约本来就柔和的脸,更是柔情万分。这个男孩,初次见他的时候,他才八岁,涩涩地躲在他的青隐姐姐的身后,露出个小脑袋,深黑色的头发,微微卷着。一张白皙的面庞,在阳光里撒着柔和的金色光芒。一双黑夜般的眼眸,长长的睫毛,鼻梁倨傲地挺起,笑容也是那样温暖的颜色,没有任何杂质的。就在那一刻,让之前还在父亲怀里撒娇的少女,涌出了天生的母性。

刚敲门进来的秘书郑柔也不禁呆了呆欣赏秦工的美丽,自两年前接替上任成为秦工的秘书,虽然这位拥有中国it第一女性之称的秦工如其名字般温柔婉约,有口皆碑。然而与秦工接触久了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上司对人态度虽然柔和平易,但是却总能给人一种距离感,即无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却也无年久日深的亲昵。虽说秦工年已过二十八,但小姑独处的她身边的狂蜂浪蝶数不胜数。

强势如新上任的上海市经办主任马浩,财势如全国第三的富力集团总裁何广年,才势如世界第一电脑硬件公司奔腾公司技术总监周离。这些人,无论哪位都是那些时尚杂志推崇的钻石王老五,尤其是周离,同样出身于高知家庭的他,和秦晚约一样,也是从16岁开始进入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只不过秦晚约上的是清华大学。之后周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先是在美国麻省理工拿到了硕士学位,后在斯坦福得到了博士学位。工作后更是主持研发出了奔腾的第五代服务器,克服了第四代的几个难点,让他一跃成为了奔腾公司的技术总监。周离可以说是电脑界的传说人物,虽说在这些国际大公司下面有着无数中国科技人的支撑,但由于语言文化各方面的差异,中国人还是难以成就如此高位。周离的成功,打破了欧美人在管理高位设置的隔离墙,给了许多人希望。

然而让郑柔感到诧异的是,俊朗幽默,年少天纵的周离竟然也无法打动秦晚约那看似温柔却甚难进入的心。在一次技术交流会上,周离对美丽恬静的秦晚约惊为人天。事业上的成就没有给周离在感情上多少助力,却让他在另一半的选择上多了几分挑剔。直到两年前遇上了秦晚约,他终于感觉到自己的等待,自己的挑剔是值得的,在了解到对方和自己相似的出身和经历,他便开始疯狂的追求秦晚约。中南集团和奔腾公司在许多项目有合作,更给了周离近水楼台的机会。两家公司熟悉的同事都开始预算周总何时能抱得美人归,谁知两年下来两人除了工作上的接触,私底下秦晚约却是丝毫没有给周离任何机会。哪怕是单独的工作餐,秦晚约也是选在中午吃公式化的商务套餐。而周离却仿佛作茧自缚般,陷入了对秦晚约的狂恋中。一般说,事业上成功的人物,在性格上都会更为坚韧,更不容易放弃。周离也应验了这一说法,他认定了秦晚约,即使对方已有另一半,他也不会轻易放弃,更何况秦晚约这几年都一直是小姑独处。周离认为,也许她有些清高,也许她有她的骄傲,但他会用他的深情,终有一天能打动她。毕竟最好的事物,最难得到。

郑柔则是见证了周离这两年追求的深情,连她都深为对方感动,从工作上的接触,到在小事情上帮忙的好朋友。然而秦工的态度依然是没有变化,女性的直觉,让郑柔感觉到秦工温柔恬静的眼神里总是蕴藏着一丝伤感和眷念……

6。玉足

回到家中,我把轻盈的卓一清小心轻放于沙发之上,这一路上虽说有我背着,她没耗什么力气,但按常理来说她也耗费不少力气,毕竟两个人不是很熟,所以她不可能像亲密爱人般完全黏在我身上,而且她也要耗力来维系自己的平衡,这上千米路下来想来她也不是很轻松。这不,刚一放下,她便软软地斜躺在沙发上,不过美女就是美女,即使是如此,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我从偏厅处拿了一小瓶药出来,这药膏是根据师傅的独家药方配置而成,我给它取名为黑玉断续膏,不知道传说中的同名药膏是否如所述般神奇,但我这药膏对续骨红肿疗伤功效显著。

“你拿的是什么?”卓一清看我手中拿着个瓷瓶向她走来,便好奇地问道。

“我特制的膏药,对断骨红肿的外伤功效特别好。”我得意的把瓶子在她面前晃了晃,这玩意以前曾救过我无数次,它是用天池水加上十来种名贵草药制成,我还特意买了这样的瓷瓶以便保存。

“这真的是药啊?怎么看像香水瓶呢?”小女孩真没见过世面,我嘀咕着把瓶盖扭开,往手掌上倒出一些,坐到沙发上,准备给她上药。

“这黑乎乎的东西真的是药啊?”这位大小姐似乎对黑乎乎的东西有所抗拒,很不配合地把脚往回收,仿佛我是要给她用似的。

“这又不是毒药,你闻闻看,味道很香的。”我把已是黑乎乎的手掌凑了过去。

“啊!……”她惊叫了一声,“咦,好香啊,这个味道很好闻,比香水还好闻。”香味不是很浓郁,但芬芳四溢,沁人心脾,比起香水来,更自然,也更和谐…====…

或许是因为香味的缘故,也许是因为疼痛,卓一清对于这药也不再抗拒,只是有些害羞的半倚半躺在沙发上,眼波流转,风情无限。虽说卓一清已工作多年,不甚矫情。但此时要为她上药的算是一半陌生的男子,让她也不免有些难为情。

我照顾生病的青隐几年,已经对上药程序相当熟练。轻轻的把她的运动袜褪去,一双小金莲洁白细腻,完美的皮肤,弯弯的脚弓,纤长而细致的脚趾紧紧靠在一起,一个挨着一个错落有致的排着,五个脚趾排成一个优美的弧线。

我轻柔地在她脚踝上的红肿部位恰到好处的揉搓着,这样既不弄疼她,又能尽快使药渗入皮肤。虽然我一直在努力维持正人君子的心态,但内心深处的些许蠢蠢欲动让我对那些所谓的恋足癖释疑。她的脚白皙娇嫩,皮肤如羊脂般,十个脚趾长短有致,脚趾甲晶莹光洁。连小脚趾也如春葱般圆润雅致,大脚趾和第二个脚趾纤巧修美。即使自认非恋足的我也想情不自禁去亲吻。

恩……”,因为有些疼痛,卓一清不禁从红唇中飘出细细的呻吟,可能是她意识到这样会导致气氛过于暧昧,立即用贝齿轻咬下唇。经验丰富的我知道她感觉到痛,便抬起头来对她微微一笑,这时候微笑是最好的抚慰。却被她那慵懒皱眉的撩人姿势给惊艳得呆了呆。美人斜倚望秋水,贵妇半卧待君来。嘻嘻,这句诗很y荡。

他的惊艳一呆让卓一清缺失了拘谨,放松了下来。和许锐聊起天来,女人在自己的仰慕者面前,总会多出几分自在,或者是自信。许锐的表现,让她不自觉的多出了一些自得。卓一清便拿出自己做销售的健谈,了解到许锐一个人在上海,这套房子是他姥爷的遗产,而他本人在中南集团后勤部工作。

欲动的许锐自然不敢在对方诱人的小脚上多加停留,把药膏尽量敷上后便收拾好匆忙去上班了。临行前倒也不忘给受伤的美人倒好牛奶和水,并嘱咐茶几下的小柜有饼干,她可以随意吃。

卓一清给在唯一拥有自己房门钥匙的卓爸爸打了个电话,没想到卓恒竟然在南京出差,听到自己女儿被关在门外,工作也不管了,便说立马赶回上海。然南京回上海也要三个小时才能回到,她也只能漫无目的地搜索着电视台。思绪却完全不在上面。

想得最多的当然是让她呆在这的那个大胡子,当然也并不是说她对他就有好感……,其实好感是有的,但更多的并非是爱情方面的。她只是对外表粗犷的他种种细心的小动作感觉到很贴心,还有他那阳光般的笑容,傻傻的反应。在职场上打拼多年的卓一清已经很久没有接触到这样单纯的男子,所以许锐的种种表现让她开始觉得和他交个朋友也挺不错的。刚开始她还以为这个男子借故想追自己,所以才会那么热情,即使是对他有所感激,但内心还是对于他的乘人之危有些不舒服。然没想到他一直都没有问她的电话号码,名字也是自己主动高诉的,期间虽然有身体接触,但他也并没有趁机揩油,许锐临走之前也只是嘱咐她把门锁好就行了。

看来自己碰到了好人,真是人不可貌相,这个满脸腮胡的家伙竟然是当代绝种的新好男人。回想一下,想起他温热的手在自己脚踝上的接触,刚开始很痛,但到了后来疼痛竟然减轻,其实这个人长相并不丑,他的眼睛很漂亮,眼睫毛也很长,头发卷卷的,不知道把胡子剃掉会是怎样的。

卓一清暗啐自己,想什么呢,都快奔三的人还像小女生一样发春,要知道自己可是名花有主的。想到正邦,她那飘飘的思绪才渐渐平静下来。陈正邦是她的男朋友,在经过数次感情经历之后,陈正邦最终通过了精明的卓一清的考验,成为了她的真命天子。

陈正邦仿佛就是按照自己所梦想的白马王子打造的,外表温文尔雅,高等学历,家世不凡,工作卓越。最重要的是,他在感情上不像自己的父亲那样见一个爱一个,卓一清是真的感觉到他对自己的爱。

感觉到肚子有点饿,她便随手拉开了身前茶几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