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部分(1/1)

功能 和 功能!他听罢哈哈大笑,笑够了说:“你真单纯有趣,本王身高位重凭什么要与你这乡野丫头一般见识?”

靠个凭什么一般见识,他分明不敢跟我玩儿命!我说:“少扯那些虚里冒泡的,扒了衣服往澡堂一钻,你跟那些要饭的没什么区别!贪生怕死又不是什么丑事,你连承认都不敢还自称爷们儿?姑乃乃鄙视你!”

他似乎真的动怒,吼道:“萧夕夕你别太得寸进尺!本王不愿与你计较才一再容让你,你自也要懂得收敛!”

我说:“你要真不愿跟我计较就该放了我!天底下那么多女人,腿紧的也不止我一个!你要谁不行?干嘛非抓着我?”

“我为何非得要别的女人?我为什么就不能要你?我是王爷,连这天下都有一半是我的,你凭什么例外?”

“就凭我是萧夕夕!我从21世纪穿到这里是要玩遍天下的!我不要做你的禁脔!”

“二十一世纪?”他愣了下,不解得问我。不光是他,连那几个小姐也都用异样眼光打量我。

自也觉说露了,我扁嘴道:“没什么,一个乡下的小地方。”

他根本不信,看我冷笑道:“这小地方也够小的,本王派人前后查你这么久,竟也查不出你的出处。”

用鼻子哼他,“我要说那不是这个世界的地方呢?我说我从天下掉下来的你信不信?”

“……”他没回答。就盯着我寻思着,看得我发毛。

“王爷,贱婢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突然道。

“讲。”

“爷您不常来这里所以不知。鸳喜楼虽是女子的脂粉场,却在八九个月前来了个男倌。这男倌生的貌比潘安,谈吐与众不俗,且也常说自己是二十一世纪什么的……”

“你说真的?我要见他!”闻听可能遇到老乡,兴奋得立刻往门外冲去。有什么东西敲上我的脑袋,用膝盖都能猜出铁定是那把扇子!

“知道他在哪吗?我要吩咐一声不准他见你,你见得到吗?”

“……见不到。”

“知道见不到还闯?跪下!”

“……”

“斟酒。”

“酒被你弄洒了。”

“……给本王陪罪。”

“对不起。”

“只这样?”

“……下次不打你了……也少骂你两句……在心里骂总可以了吧?”

他被气极反而笑了。用扇柄戳着我的脑袋,“萧夕夕萧夕夕,你是真不怕死还是傻到无药可救?你可知凭你今天的所作所为足够我砍你一千次!”

厌恶被他戳,可又指望他帮我找人,不敢躲开,我只好忍气吞声任他数落。

“说我该如何罚你?”

“贬出王府,一辈子不得出现在方圆一百里内。”

“你……你简直要气死本王!换一个!”

“把我打入冷宫,一辈子见不着王爷。”

“再换一个!”

“……把那男倌叫来。老乡见老乡,必定两眼泪汪汪。用我们的眼泪淹死我。”

“再换一个!说本王爱听的,不然本王下令烧了这里,令你们再也不能相见!”

“呜……罚我喜欢你,一辈子都给你暖床……”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残酷的惩罚了,上帝保佑他爱听,我还想跟“老乡”团圆的说!

他的面色终于缓和了,唇角还微微有点上扬。“起来吧。”

“哦。”刚想站起,又被他用扇子压回。

“该说什么?”

“……谢谢王爷。”

这才准我站起。揉着酸麻的膝盖,我又在心里问侯一遍他祖宗十八代。

“你们都出去吧。萧然。”

“王爷。”

“把那人找来。”

“是。”

叫萧然去找,而不是叫妓女顺便去叫,这是告诉我他把这事当事办,更重视一些的作法就是亲自去找,不过他是个王爷,要自己找男妓的话就太贬身价了,叫贴身护卫去已是给我极大的面子。

房间里就剩下我们两个,我借口要找人收拾一下想躲出去,他却不准。

“过来,到本王身边来……为何僵得像块木头?本王就那么让你厌恶吗?”

“哪有?我只是担心伺侯不好王爷。”吐吐舌头,为了老乡我忍辱负重。

“本王对你不够好吗?除我父皇,你可是唯一一个敢对本王又打又骂的!本王都把你宠到天上,你还有什么不满的?”

“……”我对他的不满多着呢!从一开始用残忍的手段强占我,以势压人迫我跟他上床,用人质要胁不让我逃跑……一直到现在还本王本王的居高临下!娘的我犯贱才会对他的“恩宠”感激涕零!他现在对我有兴趣无非是因为我比别的女人性子野些,让他觉得稀奇,有些征服感罢了!

见我不说话,他又缓了语调,柔声道:“以后乖些吧。只要你安安心心做本王的人,别再成天寻事气着我,本王就给你个名份。”

靠个名份!我希罕?罗刹教教主夫人难道不比他的小妾威风?方顺舟那我还能数到个三夫人,可他连正带偏编为妾室的都十多个了的说!如意就是老十!

他以为我不说话就是默认了。把我搂入怀里,脑袋也靠上我颈根温存着。

“王爷,人带到了。”萧然的声音从门外传入。他也挺机灵的,知道我跟他主子单独相处的时候多半不宜人参观。

“嗯。”他总算放开我,并示意我把他的衣衫整理好。有时我真怀疑像他这样从小被伺侯到大的王孙公子,要哪天没有仆人了,会不会连袜子都不会穿!“进来吧。”

第三十七章

门被打开了,萧然面无表情地进来。他身后跟着个身着清蓝色汉服的男子,汉服做的有些过分大了,襟口大敞着,露出一片玉色胸膛。他的身形是瘦削的,颈上的锁骨清晰的过分。他的五官仔细看来似乎都不很出色,但组合在一起却美得让人失措!他的神情并不很高贵,脸上甚至带着卑微讨好的笑,但不知为何却从骨子里流露出一种傲然的风采!

“萧夕夕?”性感的薄唇微启,可以比作天籁的声音从中流出。

我早看美人看得呆住,被他一叫才缓过神来。“你,你认得我?”脑中仔细搜索有关的他的记忆,却一无所获。这样的美人根本不该被遗忘啊!

他笑的有些放荡,“你是‘红灯街’的传奇人物,我当然认得你。”

“靠!‘红灯街’你也知道?但我什么时候成了传奇的?我很少玩网游的说!”

“没花一分钱就上了‘红灯街’的no。1,还让他对你念念不忘,甚至拒客两个月,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这样的人物不被称为传奇,恐怕天理难容吧?”

汗~~~“你,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连这都知道?”

“我叫程情。你平时总去“天娱”那样的大场才没注意过我,我在旁边的蓝玫酒巴做酒巴歌手,那种小地方你从来不屑进的。”

差点一个跟头摔在地上,“天地良心!要早知道小地方有你这样的大菩萨,管他什么样的大场我看都不会看一眼!拜托了帅哥!你的价码是多少?老乡一场打个折扣吧!”

程情到底也没给我折扣,因为商量到一半时那个人吩咐萧然把我强行拖走了。不过关了两天之后,因为实在耐不住我绝食、绝欲的示威,加上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闹腾,他就又准我可以偶尔过来看看老乡了。但必须得有萧然的“陪护”才行。

“你真确定连大腿都要露出来?”皱着眉毛程情问我第三十遍。

我说:“那当然!你的如玉的肌肤,只有这样才体现得出来嘛。”再给他整整衣服。嗯,领口再开大一些好了……哈哈!看到粉红两点了!

他不满地挣开我的手,拉好衣服,“我真怀疑你来帮我到底是为了同乡之谊,还是想揩便宜。我现在身价可高的很,看一眼也得二百两银子!”

“靠!你也太重利轻友了吧?这里就我跟你老乡好不好?我不吃你,看一眼还不行吗?再说要没我做绿叶在一旁捧你,你的身价能涨这么快吗?”

“那也得归功于我长得帅!我就不信我要还是原来的皮相,你还稀得搭理我。”

“喂喂喂!你这话说得也太刁了吧?‘色情’俩字在我脑子里的位置可是前后颠倒的。算命的都说我相当重感情的说!”

“得了吧,当初不知谁又送花,又送酒,又弹吉它又玩刀子狂追no。1的,结果上了人家一天就把人家给踹了,你那感情只限于床上几个小时。”

“拜托你别老提这个好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整条街的no。1,身价那么高,我不花点别的心思能上得起吗?再说他是牛郎!我付钱,他接生意,天经地意。而且他主顾那么多,天知道是为谁罢工两个月。”

“你真是shit!”

“你,你,你骂我?哦!!我知道了,你是gay嘛!你这么替他说话铁定跟他有一腿!”

“胡说八道!”

“那就是暗恋他!因为他只卖前面不卖后面,你苦追不到只好望眼欲穿!”

“你……”

“你也真笨,他不愿被上你就让他上呗!虽然不知道你本来长什么样,但铁定也不是悍到绝对当不了0的长相。就算是,现在强攻强受也很流行嘛。”

“萧夕夕我杀了你……”

“啊呀!两位爷爷乃乃,你们怎么还在这呀?官人们都要发脾气了呢!”胖乎乎的身躯加上白鬼般的脸,我只消瞟上半眼就浑身起j皮疙瘩!唯有在这时候我才会同情下程情,也真难得长久朝夕相对他那身皮相还那么白嫩光滑。哦,忘了说了,他不像我是真身穿来的,他是走路发霉运被车子撞了,灵魂出壳才来的。好在捡个大便宜,有个刚断气的绝美皮相给他还魂。

程情是相当敬业的,而且这份工作还正作在兴头上。一听此话立刻拖起我直奔前厅。

把姆指和食指含在口里狠吹两声口哨,成功得让嘈杂的客人们安静,我有意施展轻功飞上高悬梁柱,在众人惊讶与喝彩中摆出仙子pose缓缓飘下……“万分抱歉,万分抱歉!倾城因为美得太过分被人抓了关在笼子里了,刚才我们费了半天劲也没把他弄出来,迟到也是因为这个。倾城说了,今天要哪位官人能把他放出来,他今夜就做哪位官人的人。哈哈……把笼子抬上来。”

倾城就是程情。这点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只要把名字倒过来,丑小鸭立刻能变万人迷!他的志向是做明星,既然现代来不了,就到古代做。反正他现在有身比四大天王都俊的皮相,想没人喜欢都难!

笼子被抬上来了。银亮的精铁栏杆,精致的镣烤锁链……还有l露的大腿,凄艳的容颜……啊!!!他没穿内k!!!刚才帮他化妆时他都没告诉我!!可爱的雪白白粉嫩嫩的pp哟!!

“无欢……”他冒似无力地呻吟着叫我,一双眼睛却狠狠瞪着我的下巴。

缓过神来连忙伸手摸去,汗~~~哈啦子下来了。偷眼瞄瞄客人,好在他们的注意力全在程情身上,有n多连鼻血都喷出来的说!

他叫倾城,我叫无欢。这是他的主意。他说这两个名字合在一起特有诗意。其实我比较喜欢昆仑的,但一想到要做奴隶心里就不舒服。随便他好了,不就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吗?反正那个人也不能让我用萧夕夕的真名示众。

程情是当明星的料子,他不但会唱歌,还会演戏,懂得把玩观众的情绪。例如此时,他要唱划地为牢,就先把自己关进笼子。先挑起人的残虐欲,再用凄美的歌声博取感动。

算是个穿越中的强人例子吧?利用前世的和现世的技艺美貌,名扬天下。用他自己的话说:做男妓也要做高等男妓!他不要被人欺辱,就算被压也得挑自己顺眼的!

我就说他:你这么牛x干脆跟我采草去算了。看上哪个上哪个,没人能管你。

他说那样就过不了明星瘾了,他要鱼和熊掌二者兼得!他说这番话时慷慨激昂的像个下半身“湿y”,听得我越发感觉自己渺小可怜。于是在他踏着金银元宝走出笼子后,我蹲到一边用筷子敲碗清唱无地自容。

第三十八章

好像是为了让这金笼子对我更有点吸引力,免得我成天往鸳喜楼跑,那个人在王府中拨给我个单独的院子。院子不很大,却种了四种植物——紫藤,白兰,波斯菊,蜡梅。听小婢说这是那个人宠我的表现,所谓:四季花卉四季开,岁岁相守情不断。

什么情什么断的我不信,但这小丫头的才情却着实让我汗颜。谁说这时代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信口胡诌几句都比我高考交的作文有素质!

“姑娘您还不回啊?都快掌灯了,王爷说不准今天还来看您,要久等见不着,又该生气了。”大概是嫌我还不够顺他吧,那个人到底也未给我小妾的位子,所以丫鬟还称我为姑娘。

“让他气去好了,反正他气啊气啊得都习惯了。再说他知道我这几天来月事,不会来找我的。”边说着边翻过纸张,这本书有趣极了,不看完对不起自己都!

丫鬟叹口气,只好认命得不再催我。

本来这些日子躲进是想恶补文化知识的,身边的小丫鬟动不动就出口成章,对我的自尊心打击无比巨大。可看了没俩钟头,那些知乎者也就再也灌不进脑子。索性就尽拣些闲书来看,例如这本——奇门遁甲。

书的第一页就指定奇门之术为帝王之术,俗人百姓看一眼就是欺君犯上,罪该万死。我用鼻子哼哼一声,装作翻书时用力过大,嗤啦一声就给扯下来。仔仔细细团个纸球,扔到窗外荷花池子里。

小丫鬟对此习以为常了,也很配合得装着假睡,一声没吭。

早在现代就听说奇门遁甲是很准的预测术,有人都用它算彩票的说!俺没被财迷心窍,俺只要研究明白哪里有帅哥就成。

翻着,看着,忽然在夹页中发现一封信,信是开封的。我好奇的拿起来细看。只见上面龙飞凤舞写着:

千岁亲启

——愚兄轸呈。

千岁是指那个人吧?他是王爷,万岁之下,自然就叫千岁。那么愚兄就是他哥喽?可他哥是皇帝,又怎么会称他为千岁?就算兄弟之间彼此尊重,顶多叫声铭王吾弟就行了吧?

刚想把信掏出,又寻思旁边有个人不大方便。就算关系再好,她也绝对不会愿意我偷看她主子的信吧?想了想,把前面翻看过的几页翻回,重又把信盖上。我叫:“姚娘啊。”这时代的女子多半都没好名字。都什么娘什么娘的叫,前面再加上排行,再冠个父姓或夫姓就成。就好像水浒里的孙二娘,行刺雍正的吕四娘。

姚娘是独生子女,所以姓和“娘”之间没有数字,叫起来也比较顺口。

“姑娘。”她对我福身行礼。

“嗯……上次你给我做的雪绵豆沙包我还想吃,嘿嘿……再做一次好不好?”

“等下就吃晚饭了,不如等吃过饭我再去做来给姑娘当宵夜好吗?”

“不好!不好!你做的雪绵豆沙包实在太好吃了!一想到它我就不想吃饭了。好嘛姚娘,好姚娘,现在给我做吧。你看我馋得口水都出来了。”死缠烂打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泡帅哥的时侯不会这一手可绝对不行!

姚娘被我缠得没办法,只得答应着去了。

她前脚刚走,我后脚就把信拿出来。

信笺分三等分纵向折叠,然后再横折,两端一高一低。我不太晓得这是什么意思,反正记熟了等下再按原样折好就是。(此类折法表示谦虚恭敬的意思。文中女猪不懂,特此注释。)

信开篇几句是贤王圣德之类的恭维话,我看得不耐烦直接跳过……贤王所言极是,十六洲本非吾之志所,天后亦有言明,若得贤王大义相助,它日南下必不忘恩。贤王之愿,亦是吾等之愿,锦绣中原,吾不敢独占半壁,恩赐十中之一,吾已满足矣……

怒火上来恨不能立刻把信撕了。但我晓得现在不是时候,压抑着情绪又把信笺折回原样,装回信封里。

这顿雪绵豆沙包吃的很不是滋味,面皮也不似以往那么甜软绵滑,反像掺了砂子,磨得我舌头痛!

晚上独自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那信分明是别国送来的。即呼千岁,又自称愚兄,这说明他们的关系已密切得非比寻常!……锦绣中原,恩赐十中之一……这话唯有对皇帝说才好用。莫非那个人的愿望是想登上那个位子?他为了那个位子无耻到连自己的国家都出卖?我知道他素来心高气傲,不甘居人位下,一直暗中拉拢自己的势力。可是做皇帝的必竟是他哥哥!他当真残忍到要弑兄夺权?

真没想到,看个闲书也能看出这种惊天动地的事,我既然知道了,那要不要劝劝他?权利虚荣必竟只是身外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他何必为着这些连人性都丢了?

可他会听吗?妇人之言与江山霸权,他会选择哪一个?那书上第一页就告诫帝王之术俗人不得瞻仰,我是俗人,我管得起吗?……等等!那一页……好像被我撕了!

该死的我闲得没事撕它干嘛?要被他翻着了我还活得了吗?

他一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知道有人看了他里通外国的书信,还不得杀人灭口?

不管了,这个时代的事,总有这个时代的人解决吧,就算我苟且偷生一次好了,无论如何天大地大,小命最大!

出了院子我悄悄往墙角溜。来往鸳喜楼n多个月,我再不像刚来时那样会迷路了。今天的月亮也格外照顾我,自己撕了大朵云彩遮起来,只好心得从缝隙中露出点点银亮给我做免费路灯。嘿嘿,它既然如此施恩于我,我一定得想法报答一下才好,不如下个中秋时多吃几块月饼吧。

有一队侍卫巡查而来,我忙俯到观赏的灌丛中。学生时代曾在军训中迷恋过一个教官,当年学校为了锻炼我们的素质,特意制定了野战计划。而我活学活用得就画上专业迷彩妆偷溜进了那教官的帐蓬……

不得不说我用黑绿色碎布拼成的迷彩装相当成功,那些侍卫离我不过一米距离,却都像睁眼瞎子一般的视而不见。

眼见着侍卫走远,我狂喜的忘了形,一个不小心鼻子碰到草叶,狠狠打出个大喷嚏!

“啊——啾!!”

“谁?”

“抓刺客!”

“在花丛里!快围住他!”

无奈得起身,我懊恼得都想一拳打晕自己!

“蝶儿姑娘!”领头侍卫惊道。

“嗨。”惨兮兮得笑着,我冲他打个招呼。

“您,您怎么会在这?怎么还……”

看他死死盯着我乱七八糟的装束,我很好心得替他接上下半句话:“怎么还穿得这么前卫?”

“前卫?”他不明所以。

“这叫迷彩服,是姑娘我新研究出来的款式,准备去找王爷给他个惊喜的。怎样?你觉得好不好看?”胳膊展开转个圈,有意让他看得更细致些。

“好,好看。”他边点头哈腰,边抹抹额角。我猜他在擦冷汗来着。碎布拼成的衣服要能叫好看,天下叫花子就都成模特了。“王爷下午被圣上招入宫中议事去了,现在还没回来。请容属下送蝶儿姑娘回院歇息吧。”

我还能说什么?人家都已经摆出请的姿势了!

再次想一拳把自己打晕,可就在这时王府的正门处嘈杂起来。即使隔得这么远,还有n多亭台建筑隔阻,却依然能看到密密麻麻的灯火。干嘛?正月十五早过了,还闹什么花灯?

“头儿!头儿!不好了!”

头儿?我脑子浮现出海盗的形象。

“有很多御林军闯进来,态度骄纵得狠,咱们拦不住啊!”

“御林军?他们哪来这么大胆子,不知道这是铭王爷的府邸吗?走!随我去看看是哪些不要命的!”那个“头”刚想走,却又想起我来,忙又回身向我行礼道:“蝶儿姑娘请恕罪,属下身有要事,不便相送。您请自行回去,府中有人闹事,万莫伤了您才好。”

“多谢大人关照。奴家也怕得很,奴家这就回去了。”回去?p!我故意先往回走着,暗自竖起耳朵听着身后脚步声,待确定他们全都走远了,立马纵身飞上墙去。

回头再望眼夜色中依然华美的宅子,我下意识得摸摸怀中揣着的东西,嘿嘿地笑:“沙哟那啦!”

第三十九章

离开王府我想也没想直奔鸳喜楼。此时天色已微有些发亮,鉴于白天跑路目标过于明显,我便打算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待至晚上再继续溜。

没敢走正门,我认准了程情的房间,飞身由窗子跳入。

屋子里有很y靡的气息,看来他昨天接的是个猛人。

仔细盯着半透明的纱帐看了半晌,直到确定里面只有程情一人时,我一把掀开纱帐,用力推他:“喂!姿势不对,起来重睡!”

他不情愿地睁开眼,迷迷蒙蒙地道:“可不可以不要再做了?我好累。”

他昨天接的果然是个猛人!

再狠摇他两下,“我不是你的恩客,我是萧夕夕!”

“萧夕夕?”他含含乎乎得重复,又慵懒得用布满吻痕的手臂揉揉眼睛,“shit!你来干什么?现在才什么时候?”

“快要被杀的时候!”我说,边把他强拽着坐起来,“快给我找个地方藏起来,我闯了个不算小的祸,那个人要杀我!”我一直都是这么叫那个人的,我讨厌与他纠缠,讨厌到连名字都不愿意叫。

“要杀你?”他狠狠吃了一惊,顿时清醒了。眼珠子瞪得贼圆!“怎么可能?他不是很宠你吗?”

“p个宠我!他只是觉得跟我上床很爽,不舍得把我弄坏罢了!”在怀里一顿乱掏,好容易揪出团纸来。因为揣的时候过于急促,之后又爬草丛又翻墙的做了很多剧烈运动,那本来很平整的信已被我弄得皱皱巴巴,还略有点汗臭味得说。

“你看,这就是我闯得祸。”说着把信递给程情。

程情皱眉没接,说:“我不认得。你念给我听吧。”

“ohsorry!”一拍脑袋我暗骂自己白痴,程情穿来不过一年左右,又不像我那么好运有美人师父教,当然不会认得这里的字。我叫他看信岂不等于骂他文盲?

挑几句重要的读了一遍,我说:“想成王者多半没良心,他连自己哥哥都想杀,要知道我看了他的信还不得杀人灭口呀!你交际路子广,快帮我找个地方暂避一下,天一黑我就溜出城去,让他这辈子也找不着!”

他眉毛皱得更紧,抢过我手里的信,攒在手里摸索着寻思。“我觉得这事有蹊跷,这么重要的信为什么不看完就毁掉,他留下来不是给自己添加罪证吗?”

“呃……”我被噎住,“这个……我没想过。我当时一看这信火就上来了。你也知道的,我激动的时候通常思维都在当机。”想不被别人骂,就得先骂自己。“不过不管他有什么主意,我都把信带出来了。他不是好人,做的事肯定也不是好事,我把他的作案道具拿走,铁定会气他不轻,就算是他囚禁我n多个月的小小报复吧。”他qg我n多个月,我却只偷他封信,如此善良仁慈的心为什么还不感动上苍,给我掉下n多帅哥?

“白痴!”一记爆栗狠敲上脑袋!

呜……俺好可怜,帅哥没得到,还又被骂,又被打。

看着我超级委屈的样子,他又气又无奈得叹口气,说:“无论如何这信是不能留的。铭王爷会不会要你的命我不知道,要是被别人看见了,肯定会扣你个诬陷皇族的罪名!桌上有灯,你快帮我点了,咱们来个毁尸灭迹!”

我汗~~~我先j后杀,他毁尸灭迹,果然是穿越的好搭档!

眼瞅着整封信在火光中燃成灰渍,我问他:“然后呢?”

“然后?”他奇怪地瞟我一眼,起身到柜子里拿出两套很普通的衣服,扔给我其中之一,“穿上,跑路!”

“你也跑?”

“废话。”

“可你不是想在这里当明星的吗?”

“当够了。”

“为什么啊?”

“……”

“难道是因为你喜欢上我了?你不忍心看我独自经历风雨,被残酷的现实迫害,所以就……”还没臭美够呢,就又见他举拳敲来,这回我眼疾手快,及时闪开没让他得逞。

“谁喜欢你谁倒了八辈子霉!就是因为世界上有你这号女人我才当gay!”

被凶得好委屈,我可怜巴巴地皱着鼻子,讨好道:“那你就是喜欢上男人了?那人一定超级霹雳无敌英俊潇洒还多金,那方面也强得没话说,对不对?也只有那样的人才值得美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祸国殃……呃,不,是倾国倾城的你爱他,爱到可以放弃明星梦,要为他私奔?”千穿万穿,马p不穿!管他喜欢的人长什么样呢?反正情人眼里出西施,就算对方是头猪也会觉得是只被贬下凡的仙猪!

“哼!”

哼这个字很微妙,既不代表否定,也不代表肯定,但在这种情况下,不否定就是表示肯定了。

鸳喜楼的后院有一口井,水面泛着黑漆漆的光,能映出我的脸。

程情正在为下水做热身,他既始穿着极为普通的衣服,也依然透着股高傲气质。一阵风吹过,吹起他衣诀翩翩,我恍惚竟觉得身旁立着的是位绝世剑客!……清冷俊逸的身形立在孤峰之巅,星般眸子扫过喧嚣尘世,他足尖一点,飘然而去,洒脱得不沾半点尘埃!

“呆什么?下去了。”推我一把帮我回神,他先行跳下井去。

我忙缓过神来也跟着跳下,心里却仍在回味着那剑客的清冷傲然。嗯……要不找个机会把程情吃掉?可对老乡下手是不是有点不厚道……都是老乡大概他也不会介意吧?反正他是干卖身的,我多出点钱总行了吧……他会不会生气?他都说他是gay了……用药吧,霸王硬上弓,一切由我主宰……可他还这么帮我,这算不算恩将仇报……

井水很深,我跟在程情身后暗自庆幸自己水性还不错。可即使这样,在潜游了大概半分钟后,我还是觉得胸口发痛,两手死死捂住嘴,生怕呛进水来。

程情似乎察觉出我的不适,及时转过身来,抓了我的衣服,狠狠往前一带!

冲出水面的感觉真好!虽然冲入鼻腔的空气带有霉味,却依然让我感动得大叫:“fuck!”

程情这时也钻出水面,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闻声这句毫不客气给我记爆栗,“上岸去!白痴!”

虽然不满被他骂,心里却十分感激他刚才救我一命,于是乖乖的听话得照做。

程情拿出早已备好的火把火折,打开油纸点燃,又从层层包裹着油布的包袱里拿出两套干爽的衣服给我们俩换上。

“你是怎么找着这个地方的?”边啃着r馒头,边跟着程情小心地走着。这个地方又湿又滑,一不留神就要摔个大跟头。我的轻功好当然不介意啦,但程情可不会武功,我的小心是为看着他的。

他也在啃馒头,另只手里还举着火把,因为嚼得太多,含糊不清道:“我刚到鸳喜楼那阵有个女人因为不愿干这行投井自杀,结果被人救起之后就疯疯癫癫的,总说这井里有妖怪。我不信邪,趁人不注意就跳下来试试,结果妖怪没找着反到找到这条密道。原本还打算夏天时来洗个澡玩玩,没想到现在就派上用场了。”

我崇拜得双手抱拳,就差五体投地行大礼了,我说:“大哥!你简直是我的偶像,我要听说有妖怪早吓得跑出十里远了!求求你收我当小弟吧!以后走南闯北不论你泡马子还是钓凯子,我都做你的走狗!”

他差点把火把扔我头上,“你正经点会死啊?”

我委屈得眨巴眨巴眼,“其实我很正经的,真的!你是没见过比我更不正经的才会这么说我,你都不知道,你刚才骂我那句话,我以前是常拿来骂别人的。”

第四十章

“呵,那人也真精神不正常了,竟会乖乖给你骂?”

“当然了!他不但给我骂,还给我打呢。别看人家生在这么封建的年代,骨子里面可比咱们还开放的多!那家伙既喜欢sm又是个双性恋!成天把bt笑挂脸上当招牌,武功超级厉害,鬼点子也贼多……就凭他那与生俱来的变态德性,要扮无欢包比我像一万倍!”

“他叫什么?”程情问。他的声音有点闷闷的,是不是被馒头噎到了?

“朱君止。”我说,“这人超有意思,等离开这里我就带你去见他,他还是个什么教的教主咧,要按现代叫法就是黑帮老大。正好咱俩跑路没地方去,让他给罩两天先。”想来也好笑,之前为了躲朱君止才误入铭王府,现在却又为了躲那个人重又回去找朱君止。这会不会很没面子?算了,里子都快没了还要面子干嘛?

“……他是你很好的朋友?”程情又问。跳跃的火光下他的脸有些y测测的,看得我有些发怵。

“唔……”我喏喏地解释,“算是情人吧。不过已经分手了。”

他脚下一滑,差点没摔倒。我及时扶住他,可他站稳后又把我甩开。

“你干嘛?我好心扶你耶!”我委屈得大叫,他却头也不回得向前走。

这个地下隧道很长,长到我和程情已吃光了所有的食物,又昏了睡四、五次却还没找到出口。在这之前程情只来过这地下世界一次,但也仅从井底潜过,并未深作探究。他只好盲目地带我走着,尽量不放过对任何叉路的搜索。

火把已经燃尽,程情小心的打着火折,照着d壁。他细细观察过每一寸岩石,灰泥,渴望着奇迹。

我苦笑着看着他,斜依墙壁坐着。因为许久没有进食,胃里痛得翻江倒海,再加上极度的疲惫与逐渐侵袭的绝望,我实在拿不出一分力气帮他。甚至于,在看到他顶着脏兮兮的脸,那么认真得寻找出路的样子时,感到有些可笑。

事已至此,就算想要按原路回去也不可能了,或许天意要我俩葬身于此。他有力气瞎找一通还不如抓紧时间跟我快活快活,临死前逍遥一回作个风流鬼。

“别光笑。”他说,“快帮我一起找!这里已是尽头,说不定出口就在这!”他说完又聚精会神得盯着d壁研究。

我又苦笑一声,说:“你也知道这里是尽头,又怎么可能有出路?这里的每一寸我们都检查过了,若是有出路,又怎么可能到现在也没被发现?”

他狠狠瞪我,我就纳闷我一个会武功有内力的人都不行了,他一个手无缚j之力的小受怎么还能这么精神。

我好奇得爬向他,想仔细瞧个明白,可手指才触到地面,就摸到些微突起物。我奇怪得蜷指用爪使劲抠,终于在烂稀稀的泥堆里翘起块长方形石板。

“好样的!”程情激动得扑过来,我觉得他称赞我时的用词跟某部电影里驯兽人称赞矫健的猎犬时的用词差不多。

石板下面是个比巴掌稍大点的无盖小棺材,黑漆漆的,在火折的照亮下微微有些反光。

程情啐口唾沫,皱眉道:“真他妈的晦气!什么机关要做成棺材样子?”

我没理他,寻思着用手指探进去试试深浅,然后从怀里掏出块黑色的人形石头放进去。这块石头还是曾经月秀给我的,当时我眼睛看不见,月秀又不会说话逗我,只好成天把玩它解闷。

人形石头放进去刚刚好。刚才以指试探的时候,我就感觉出这棺材的质地与它有些相似,所以才想起把它拿出来试试。

低闷的轰轰声传来,我和程情同时寻声望去,却见刚才还死密得连气都不透的墙壁正缓缓凹陷了一扇门的面积,以中心为轴翻转着。

“是出路!”程情兴奋得一下子窜过去。我紧跟其后。

门后的世界与泥道里截然不同。泥道里湿滑粘腻,这里却干燥整洁。整个密室呈正方形格局,里面空空dd没有任何摆设,看起来规矩得过分!灰黑的墙壁平滑得像被打磨过,上面刻有大幅大幅的壁画和甲骨文一般的字。

我们一心想着离开这里,当然不会在意字画之类的东西。两人很有默契得分头找,终于在一个拐角处发现道暗门。暗门的颜色比周围墙壁的颜色深些,比那泥坑里的好辨认一百倍!这时火折也已完全熄灭,我们只能用手摸索着寻找机关。

忽然,从程情手边转来咯咯的响声,我心中一喜,忙问:“你找到了?”

他没出声,手边继续咯咯得响着。不一会儿那道暗门就缓缓升起,刺眼的光芒照得我眼晕!

好容易适应了光亮,手边突然一紧,被程情拉着直向外面冲去!可还未等我俩跨出门槛,那道石门又咚得一声砸下,速度之快好悬没把我俩砸成r饼!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解得问程情。程情没言语,又摸索着去搬动机关。

石门再次缓缓升起,但他却拉着我没让我动。他自己也不动,就搬着那机关,一直盯着门外的绚烂白昼,像个木偶一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看他这个样子,我不由得担心道:“怎么了?程情?这次门没关啊,我们为什么不出去?”

他闻言身子轻轻一震,慢腾腾放开机关,任由那门也跟着慢腾腾坠回地面。

“程情?”我满头雾水,不晓得他在搞什么鬼。

“萧夕夕……”

“嗯?”

“你来吧。”他把我拉到他刚站过的位置上,又拉了我的手触上那机关。机关是个圆圆的小盘子,上面有人性化的凸起,方便手握。

“等下……你一直把它向左旋,不要松手。”他的声音有些异样的沙哑,黑暗中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

“哦。”听话地照作。程情总比我聪明些吧?听他的话准没错。不管怎么样逃亡中的衣食火把都是他准备的,并且在井底他还救过我一命的说。

随着咯咯的旋动机关的声音,石门缓缓升起。刺眼的光芒照进来,映在他身上一片惨白。

他没有看我,径自走去门外,然后站在微风的轻抚中,露出抹很难看的笑,对我说:“还记得吗?萧夕夕,你问我是不是为了喜欢的人才放弃明星梦?”

我点点头,不知道这时候他说这种话干嘛。

“你说的没错,那个人确实很有趣……我第一次见他,心口就痛得厉害,只为他随意对我一笑,那汹涌而来的欣喜就得我人喘不过气来!也许是犯贱吧,他对我一点也不温柔,可我就是放不下他!无论他在床上对我多么粗鲁,我在心底都是高兴的。我向往被他拥有,喜欢他抱着我,喜欢听他一遍遍叫着给我取的新名字——秋玉……”

手蓦得松了,石门重重砸下,随着那声巨响,我也无声得吐出三个字:言秋玉!

愣了片刻,忙又双手搬动机关,程情还站在那里,只是已涌出泪来,一张脸模糊得不成样子。

“你说你是言秋玉?你喜欢的人是朱君止?”

他无言默认。半晌又开口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真的很喜欢他!我不能离开他……我不像你,对情爱看得那么轻。我一想到死也不能看到他,就很不甘心……对不起,萧夕夕,我真的很想跟他在一起……”

“有什么对不起的?不过是喜欢上同一个人而已!”松手往门外冲去,结果却被疾落的石门再次阻住!我明白了,程情早知道这机关必得有力施加才好用,所以他才叫我c纵,自己先出去!

“怎么会这样的?”我惊恐得拍着石门狂喊:“程情!你不要傻!帮我想想办法呀!朱君止只是喜欢上你身体的前主言秋玉!顶多我不跟你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