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1/1)

蒋家玉也不再坚持,向龙霄嘱咐了两句,便先走出了商场。

龙霄见母亲走远,便也匆匆回到家中,在自己屋的一个铁罐里摸出许多一元两元的零钞,细细点了点,竟还有八十几元,这些钱可是他忍饥捱饿,辛辛苦苦从父母给的早餐费里一点一滴的积攒而来。

龙霄拿着钱走出大院,在附近的一个小超市里买了一大包饼干馒头之类的食物,并不回家,而是向不远处的一座小桥走去。

这小桥从龙霄记事起便是这付陈旧石老的模样,并不算大,二十多米长,可容四五个人并排而行,而桥下则流着一道小溪,小时候这溪水清澈透亮,龙霄常和伙伴们来捉鱼捞虾,曾有许多快乐的记忆,而现在由于沿途污染太重,已变得浑浊油黑,很少有人到这里来玩耍。

龙霄从小路顺着下坡走到桥d,桥d里搭着一个简易的窝棚,里面可见两床破烂的棉絮及几件脏衣服,但没有人在。

龙霄将食物放在窝棚里,沿着小溪向下游寻找,刚拐过了一个弯,便瞧见“高手”呆呆的坐在一片草地上,眼神死死的盯着西方,嘴里在喃喃的念叨着什么。龙霄早见惯了这样的情景,便走了上去。

其实“高手”并不是高手,正相反的是,他是个四十多岁,蓬首垢面的乞丐,不仅是个下肢齐膝而断,只能靠双手行走的残疾,还是个神智不清的疯子。

龙霄认识“高手”还是在三年前,有一次他放学回家,见到大院外的地上躺着一个浑身是疮,还不停流着又腥又臭浓y的乞丐,不时有人从他身边路过,但都是掩着鼻高声骂着,远远的避了开去。

龙霄瞧着这乞丐极可怜的在地上一动不动,已是昏迷不醒,象是被饿晕了过去。他竟动了十四五岁男孩子中罕见的恻隐之心,很快的从家里找来吃剩下的馒头又端来一碗水,微扶着这乞丐,先是给他喂了口水,见还有些反应,便又撕碎了馒头,一点一丝的喂他吃了下去。

旁边有认识龙霄的人见到了,不由都在喊:“龙霄,这个人好脏,不知是从那里钻出来的,小心给你也传染上什么病了,就让他自生自灭吧。”

龙霄有一种天生救助弱者的秉性,热心热肠,又常常不计较自己的得失,很有古之大侠的遗风。他只是装着没听到,仍然很耐心的喂着那人。

龙霄等那人吃了些食物,神情有了些好转,见他全身流着脓,便又从家里找出酒精药棉抗生素什么的给他擦洗服用。

这样的事,他连做了好几天,那人渐渐有了好转,但神智又变得发狂,嘴里不停的喊什么“天煞族就要出来了,快跑,快跑。”什么“血,好多血,没有人能够活,你们全部要死,全部要死。”什么“琴儿,爹无论怎样都要救你,我要杀光那些恶魔,不要让他们伤害你。”等等诸如此类莫名其妙的话。声音非常的尖锐凄厉,便如末世诅咒一般,初次听见的人被他的声音所慑,没有不毛骨悚然的,后来天天听他疯言疯语,也见多不怪了。纷纷猜测此人是不是武侠片或是科幻恐怖片瞧多了,一时走火入魔,才变成了这付模样,但不知是谁开始戏称他为“高手”,从此这两个字便成了他的代名词。

再后来,龙霄就在桥d下给他搭了个窝棚,除了龙霄每隔两三天就去瞧瞧并送些食物开水之类的东西,附近一些善良的老太太老婆婆也不时给他些物质上的照顾,“高手”就这样在这里一直呆到现在,这三年里他的神智仍是时好时坏,有时候龙霄学习太紧,抽不出时间去瞧他,他一时饿了,就在溪边寻些蚱蜢、蚯蚓、田鼠之类的东西果腹,有一次龙霄还亲眼见到他生呑了一条毒蛇。

此际龙霄靠近了他,轻轻说道:“‘高手’,我就要到省里读书去了,不能象原来那样照顾你了,你自己好好的保重,窝棚里有些食物,够你吃十多天了,要慢点吃,小心别咽着呢。不过你放心,我放假回来一定来瞧你,给你带点省城里的好东西来吃。”

“高手”慢慢回过头来,紧紧的盯着龙霄。这么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龙霄的存在,无论神智如何失控,只要龙霄一到,他竟能渐渐的清醒过来,只是没提一句关于自己身世的话,龙霄也从来没有追问过他。

龙霄与“高手”呆了一会儿,瞧着他无助的样子,心中还是放心不下,这时忽然想起君仪,但这念头一起,他又犹豫起来,要那么洁净娇弱的女孩子来照顾这个肮脏不堪的乞丐,似乎是完全不妥的,但他思索了一阵,对不能自理的“高手”确然有些担心,然而一时想不出别的法子,便决心还是去找君仪探探口气。

回到大院,正巧君仪正在院中的公用洗衣台搓洗衣物,见到了龙霄,冲着他嫣然一笑。龙霄一见到她,立即不由自主的想到她雪白赤l的身子,脸上一阵红热,心中直骂自己是个超级无耻之徒。

君仪这时拍了拍手中的肥皂泡,对他招了招手,示意要他等等,转身从屋里取出一套灰黑色的西装,递到他面前,用命令的口气道:“去你屋里穿出来给我瞧瞧,不合适我再去给你换。”

龙霄见那西装似乎甚是高挡,一时间手足无措,连忙道:“不,不,君仪姐,这怎么能行,你的工资也不高啊。”

君仪听到这在,脸色一沉,若怒若嗔的道:“别罗嗦,快去试,这衣服是我走过路边摊时见到的处理货,挺便宜,我便买下了,爸爸又不能穿,我想你还合适,就送给你出门穿。”

龙霄听她口气很硬,不好再推辞,进屋去换了出来,当真是个神凝秋水,玉树临风的帅气少年。君仪痴痴柔柔的瞧了他好一阵,红如樱桃的嘴里动了动,似要说出什么话来,最后只说了句“到了学校好好用功,将来好有出息。”便低下头又洗衣服去了。

龙霄见她的态度时热时冷,想到“高手”的事,更难启齿,好半天才鼓足勇气道:“君仪姐,我想求你一件事,如果你觉着麻烦,那就算了。”

君仪抬起头来道:“你说说看。”龙霄道:“前面桥d里有个乞丐,挺可怜的,你有时间能不能帮我去瞧瞧他?”君仪想了想道:“就是那个别人叫他‘高手’的么。”龙霄点了点头。君仪又低下头去,淡淡的道:“哦,知道了,有空我会去看他的。”

龙霄也不知她到底有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但见君仪已不理睬他,只感到自从考上了重点大学,君仪对他就不如往常那般的亲密了,心里很是纳闷。

他回到屋中,刚吃到了晚饭,父母就提前回来了,妈妈手里拿着两个精致的纸盒,一进门就笑着道:“霄儿,你猜这两件衣服是用多少钱买的,刚好四百整啊,我回去买的时候,那个圆脸的营业员态度特好不说,还找商场经理特批,给我打了个折,你瞧多好。”

龙霄见母亲还是买了这两件衣服,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只好接下来,与君仪送的那套西装放在一个衣箱里。

深夜,龙霄猜想着大学里的生活,无法入眠,他翻下床来,悄悄打开衣箱,先见到君仪送的西装,心中不禁有一丝甜蜜,但想到晚上他去找君仪说些暂别的话,君仪却迟迟未归,又是一阵失落。而当瞧见那两件衬衫时,回思起父母平日的辛苦与对自己的苦心,心里便软软的,鼻子直发酸,不由握紧了拳头,默默的道:“我今后一定要出人头地,让c劳了一辈子的父母有扬眉吐气的一天。”

第六章 初见校园花

翌日一早,龙霄就要到省城的大学报名,由父亲龙大海陪他一起去学校,龙霄本不愿父母再多为自己费心,但行李实在太沉重了,非要两个人才能搬到学校,只好答应下来。

到了车站,母亲拉着初次出门的龙霄千叮万嘱,总是放心不下,父亲便将大包大包的行李往车上搬,龙霄见他移动得甚是吃力,几次想要去搭手,但都被父亲轻轻推开。

汽车开动了,龙霄在母亲慈爱的眼神中渐渐暂别了这个生他养他的小城市,还没走多久,他就想念起母亲来,但心肠复又一硬,暗道:“大丈夫志在四方,岂能永远在父母的臂弯里长大,龙霄啊龙霄,你真是太没出息了。”

就在龙霄的胡思乱想间,汽车崎崎岖岖、停停歇歇的走了十来个时辰,天色已是入暮时分,在翻过一座大山后,道路渐渐的宽阔平坦起来,接着车窗外闪过的路人愈来愈多,灯光愈来愈密集,房子也多了起来,车厢里沉闷了一天的人这时竟开始了喧闹,龙霄知道,是省城到了,自己既茫然又渴望的省城到了。

车子又在繁华热闹的街道里穿梭了一个多小时,才在一个停着数百辆大小汽车的车站息了火,龙霄随着父亲拿着行李走了下来,当他在这个庞大涌挤的城市里穿行了两条街道,当他瞧清了这灯光如海、明如白昼的城市夜景,当他与车水马龙、步履匆匆的人流擦身而过,当他见到了真正拔地而起、钻天入云的摩天大厦,应该承认,在这一刻,龙霄是绝对兴奋的,他似乎已知道,只有在这里,自己的人生才更加丰富,更加精彩。

没多久,龙霄父子就在一个小旅馆里歇下了,尽管这里的条件很是简陋,卫生也差,他们又是住的那种放着十多个床铺的大屋,但此时对于如小鸟出笼的龙霄来说,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一切都是那么的好奇。只是到了深夜,当大屋里来自各地的男人如交响曲般的鼾声此起彼伏时,龙霄才好半天都无法入睡。

第二天起床,两人向店主打听方向,所幸龙霄要读的天京大学是省城里的一个在全国都有知名度的大学,有不少的公共汽车能直达那里,店主用尊敬的眼光望着龙霄,并仔细指清了去路。

龙霄父子一下车,远远的就瞧到一块巨大的黑色大理石上精心打凿的“天京大学”这四个写得鸾翔凤翥,苍劲峭拔的大字,踏上校园外数十级用花岗石堆砌的台阶,隐约便可见这校园如一个极大的公园似的,深阔幽长,绿荫如林,不时有亭榭楼阁露出一角片瓦来,清风送爽之间,还传来一阵阵花草的芬芳。

龙霄望着无边无垠的校园,第一次为自己是这其中的一员感到自豪,转眼瞧到父亲也是一脸的激动,是啊,初中都没毕业的他,儿子能读上这样的大学,他怎会不为之骄傲。

走入校园,正在两人担心找不到报名处的时候,就见到前方一排书桌外围着许多人,书桌上边的一块红色横幅上写着“欢迎新同学入校”的字样,几个学生模样的人在忙碌而又不厌其烦的给人指指点点。

龙霄父子也走了过去,一个瘦瘦高高的学生接待了他们,他瞧了瞧龙霄手上的录取通知书,跟着低头在桌上一本厚大的册子上仔细翻了几篇,道:“哦,是中文系的,你们先到学校e幢4号楼的109室将东西放下,明天再到学校教务处报名领书。”说着向他们指明了宿舍与教务处的方向。

两父子又朝着宿舍的方向走去,这是一个古老的园林式学校,道路两边有无数高大茂盛的树木,无数鹅毛绒似的草地,更令两人惊奇的是,就在校园之中竟还有个碧波荡漾,洁净清澈大湖,不时可见一群群红色的锦鲤在湖的上面钻来钻去。

校园里不停的有或三五成群或孑孑独行的清纯少女迎面袅袅婷婷的走来,可以说的是,生长在小县城的龙霄这一辈子还没见到过这么多的漂亮女孩,一时真有眼花缭乱的感觉。而许多女孩子遇到帅气俊朗的龙霄,都有意无意的向他瞥来,几个大胆的女孩,还在他身后交头接耳了半天,跟着便丢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就在要走过湖的时候,龙霄听到坐在湖边长凳上的一名男生压低声音道:“快看,‘黛玉公主’过来了。”跟着其他三名男生全都掉过头来向自己的身后瞧,神情里都流露着仰慕与爱恋。

龙霄一奇,也回过头望去,果然见身后三十米的地方走着一名少女,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长发飘逸,肌肤如雪,眉目如画,纤细的身子若这满湖的杨柳般轻轻柔柔的摆动,远远而视,好似霜雪里的白梅笼在淡月之下那么的朦胧而清新。

龙霄瞧这个女孩具有娇弱凄婉的古典美,但扬着头的神情间又有一种高贵冷傲的气质,对男孩们惊艳的目光全然恍若不见,立刻就明白了为何大家要叫她“黛玉公主”,他不敢久瞧,便转过了头。

没多久就到了一排的宿舍楼前,由于这些建筑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标志,龙大海要儿子等等,自己去找人问路。

龙霄正守着行李,无聊的用目光向四处打量,身后又有四个人过来,走在前面的是个四十来岁,穿着高雅的中年妇女和一名与龙霄年纪相仿,齐着短发,上身穿着紧身红色绣花背心,下身穿着黄色短裤,充满着青春活力的漂亮女孩儿,她们的身后则跟着两个搬运行李的工人。

这一行人也在东张西望,似乎也在找宿舍的方向,少女见到傻站在一边的龙霄,大声的呼道:“喂,女生宿舍e幢2号楼怎么走。”

龙霄听她说话间极是无礼,只斜睨了她一眼,便掉过头不去理睬。那少女在家娇横惯了,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野蛮,见到龙霄爱理不理的态度,心中顿时便来了气,走到他的面前,将手一叉,又大声的道:“喂,你是木头人啊,问你也不说话。”

龙霄是个极有性格与主见的少年,见面前这个女孩子脸略有些圆,肌肤是那种健康的象牙白,眼睛大大的透着灵气,鼻子微微向上翘,嘴唇弯弯细小,张口间便露出了两排碎玉般的牙齿,是许多男生喜欢的那种可爱型的女孩子。但他此时竟有些厌恶起她来,也伸着脖子对着这女孩扬着嗓门道:“第一,我姓龙,不姓喂。第二,我不是木头人。第三,你真的很没礼貌。第四,你问的问题我无可奉告。你好好的听清楚了。”

少女的父母都是当地有身份的人物,从小就视她为掌上明珠,真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从小到大,她不知听了多少的奉承与谄媚,便自然而然的养成了天下唯我独尊的性子。此时她见到龙霄凶巴巴说话的样子,生平第一次感到了害怕与委屈,不知再骂些什么,但又不愿服输,只好也拼命的睁着自己清亮无尘的大眼睛瞪着龙霄。

少女的母亲倒还知书达礼,见女儿和龙霄如同斗j般对峙着谁也不愿低头,连忙将少女带到一边,对龙霄道:“这位同学,真对不住,都是我没管教好孩子,你别见怪。”说着就拉着少女走开了。

少女嘴里还埋怨母亲道:“妈,你怎么就没管教好我啦,我做错什么了,你还给这臭小子道歉,咱们还怕他么?”少女的母亲叹了口气道:“好了,乖女儿,都是我和你爸从小宠坏了你,到了学校,你要学会尊重他人才好。”

那少女似乎还不服气,边走边回头来恨恨的瞪着龙霄,直到身影在楼房中消失。

不一会儿,龙大海就问清了路回来,龙霄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随着父亲将行李搬进了新生宿舍,在一个白发老头儿的指挥下,两人找到了底楼的109室。

进了寝室,见四周的墙都已刷得雪白,不大的空间里放着三架上下铺的床,里面还有两间小屋,分别是卫生间与厨房。

龙霄父子都对这样的环境很满意,瞧样子别的同学都还没到,便择了靠窗的一个下铺将床单棉被什么的铺好,又找着地方将各种日用品摆得整整齐齐。

等一切妥当,龙大海掏出龙霄的报名费及一个月的生活费来道:“霄儿,你放好这些钱,千万别丢了,咱们家可没多的,你有空了,便去附近的银行办张卡,再打个电话回来,下个月我好把钱打在帐上,你自己去取。”龙霄拿着这些钱,觉得一阵沉重,又不知再说什么话,唯有默默的放在自己随身的一个小包里。

吃过午饭,龙大海就要转回县城,龙霄本来要送他到车站,但龙大海说什么也不要他送,两人最后在校外的公共汽车站分别。

龙霄目送着父亲微有些蹒跚,不再挺拔的身影,忽然想起学校里读到的一篇朱自清的散文《背影》,那情景是如此的相似,心中又是好一阵酸楚,眼中有些湿润。想起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里父子俩在一起成天的傻疯,父亲是他的心目中的偶像,他是那么的能干,可以自己做出好多的玩具,可以教他好多的游戏,但随着他一天一天的成长,家里的生活压力一天一天的加大,父子间的语言便越来越少,父亲的性子也越来越怪,越来越的爱发脾气,但他知道,父亲爱他,甚至胜过爱他自己,只是他太不善于表达自己的爱了。

第七章 老大与哼哈二将

第二天上午,龙霄去学校教务处报完名,又从另一个办公室领了书,当抱着厚厚的一叠书走下楼梯时,一时大意,上面的两本书在地上,他正要弯下腰去拣,眼前忽的现出一双女孩子的脚来,飞快的在书上踩了几下,洁白的书本上骤然间多了几个黑黑的脚印。

龙霄抬起头来,见是昨天遇到的那个红衣少女扬着头有些挑衅的笑着。

红衣少女瞧到龙霄将要发火的样子,心里更是开心,笑嘻嘻的道:“这位同学,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啊,唉,都怪我眼神不好,踏着你的书了,啊,我记得你心眼很小的,你不会哭吧,要是那样,真是要对不起,对不起了……”她连声说了七八个对不起,最后道:“怎么样,臭小子,我今天够礼貌了吧。”

龙霄见她一付洋洋得意,旗开得胜的神情,心里自然有些光火,他天生没有打骂女孩子的习惯,但也不是任人戏耍的呆子,思如电转,脸上立刻便严肃起来,很正经的点点头道:“嗯,乖孩子,真是听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也不亏了我昨天辛辛苦苦的一番教诲,有进步,好,有进步。”

他说完这话,心里忍着笑,走下楼去,只留下红衣少女在那里咬牙跺脚的发嗔。

龙霄在校园里转了一阵,吃过午饭,正在寝室看一本家中带来的小说,猛地听到几声急促的汽车喇叭响起,他探头望出窗外,见两辆汽车快速的向宿舍楼这边驰来,前面的是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后面则是一辆造型别致的越野吉普。宿舍外无数男生正对着黑色轿车的标志指指点点,神色大是羡慕。

轿车在新生楼前停了下来,车门一动,下来三名少年,走在前面的一人长得高大英俊,白白细细,穿着米白色的一套夏装,留着一头郑伊健似的长发,清风拂过,微微飞扬,更显得玉树临风,潇洒飘逸,几名路过的女孩瞧到了他,脸上都露着陶醉的表情。

白衣少年似乎对这种情景是司空见惯,只是回这头与身后的两名少年说话。龙霄见这两人的穿着也不俗,一人剃着寸头,黑黑胖胖,脸上很是冷傲,而另一人则是中等身材,瘦削单薄,却一直在笑着。

没多久,后边那辆越野吉普也停下了,从车上跳下四名中年男子,手里都提着些包裹行李。

龙霄瞧着一行人全朝着这边而来,正有些预感,一会儿便听到寝室外响起了无数的脚步声,那一群人全都涌了进来,见到屋中已有人住着,不由都是一愣。

一名干部模样的中年男子道:“王秘书是怎么办事的,不是说专门留了这间屋给咱们的么。”又有一人道:“好象是今年学校扩招,说是都安排满了。”先前说话的那人道:“没用的家伙,要是周省长知道了,心里只怕要不舒服。”

那黑胖少年见室内只剩下了两个下铺,鼻孔里哼了一声,走到龙霄面前道:“你搬到上铺去,这下铺咱们三人要用。”

龙霄本来天性随和,对上铺下铺也没多大的要求,但听他说话强横,毫无商量的余地,很是反感,淡淡的道:“这寝室又不是你家买的,自然要讲个先来后到,凭什么要我搬走。”

这黑胖少年一向撒野惯了,见龙霄居然敢跟自己顶嘴,不由骂道:“我c你妈,想找打啊,你先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龙霄闻他辱及母亲,怒火大炽,霍地站起来道:“我c你祖宗十八代,你是谁,黑社会啊。”

拿着行李的四名中年男子都有些特殊身份,也怕两人打起来,自己等人免不了麻烦,其中一个向那瘦削的少年递了递眼色,瘦削少年便打了个哈哈,走过来拍了拍龙霄的肩道:“这位同学,先别发火,我先给你介绍一下,我叫郑军,就住在这城里。”说着指着那白衣少年道:“这是咱们的老大周思廉,本省周省长家的少爷。”又向黑胖少年一指道:“这位叫胡峰,他爸爸也是省厅里的一名厅长。”龙霄虽没听他说到自己的家世,但物以类聚,料也差不到那里去,心中冷然一笑,想瞧瞧他到底要怎么说。

郑军见龙霄一时默然不语,以为他被这些威风赫赫的名头震住了,更是得意,笑着道:“咱们三人从小就一起长大,现在读大学也在一处,大家都住在下铺,吹吹牛什么的要方便些,你就先把这铺腾出来,放心好了,你认识了咱们,肯定少不了好处。”

谁知龙霄等他说完,仍然摇着头道:“不行,不管你们是谁,这下铺我是睡定了,你还是想其它的法子吧。”

那黑胖少年胡峰见说了半天,龙霄还是软硬不吃,大骂一声,冲上前去,龙霄则握紧了拳头,就要对着他挥击。

就在剑拔弩张之际,那白衣少年周思廉微皱了一直眉头,轻声喝道:“胡峰住手,怎么在什么地方都凶神恶煞的象个土匪,也不瞧瞧自己的身份。”

这胡峰对别人是个横蛮无行的霸王,但周思廉轻轻的一句话对他而言便如圣旨一般,举起的拳头立时软了下来,只狠狠瞪了龙霄一眼,便不说话了。

周思廉道:“郑军,你身体瘦些,就睡我上铺好了。”说完他又走过来向龙霄伸出右手道:“同学,咱们交个朋友吧,毕竟我们将在同一个寝室里呼吸空气。”

龙霄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格,见他的举止不如胡峰与郑军一般惹人讨厌,此刻主动过来表示善意,自己也不好再拿架子,便也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接下来四名中年男子在屋子里忙碌起来,弄好三个铺,足足用了大半个时辰,龙霄冷眼旁观,见胡峰与郑军对周思廉一直是毕恭毕敬的“老大,老大”没口子叫着,周思廉一付很受用的样子。(这个曾经让人觉得犯罪与恶习的称呼,这几年不知怎的重新开始流行,到了如今,竟变成了一种尊敬与服从的意味。)

龙霄见胡峰除了周思廉之外,给人永远是那种鼻孔里冒着冷气,高高在上的感觉,而郑军则如哈哈儿似的,整天带着笑脸,嘴巴也挺会说话。这两人很容易让龙霄联想起中国古代神话里的哼哈二将来,但他总瞧不起两人对周思廉的奴颜婢膝,想到要和这样的人同居一室,心里不禁大觉难过。

第八章 小人物

正式开学了,在龙霄的感觉中,大学的课程要比高考时不知要轻松多少,周思廉、胡峰、郑军都成为了他的同班学友,更巧的是,那名与他有过节的红衣少女也分到了他们大(二)班,龙霄听老师点名时,知道她有个还算好听的名字――花香芸。

龙霄与周思廉很快的就在班上的男生中脱颖而出,在女孩子的评介里,两人是完全不同的类型,龙霄皮肤微黑,帅气健康,举止间充满男子汉的自信与刚强,而周思廉是高大白晢,年少多金,女生都在暗地里称他们为黑白两王子。

花香芸成天的与龙霄大眼瞪小眼,事事都要和他抬杠,偏偏龙霄又不象个君子般的对她谦让,两人便如天生的冤家对头一般,几乎每天都有些小磨擦。她知道龙霄得到这样的称号,把弯弯的小嘴一翘,恨恨的道:“呸,龙霄那小子,那里有什么好看,凶巴巴的象条笨牛,说他是黑马王子,那真是瞎了眼。”

张来福是在开学两个星期后到的学校,他的家乡是个很贫穷的山区,他家更是穷得揭不开锅。张来福考上重点大学本来还是轰动了全乡的事,但金额不菲的报名费对他们家而言却是个天文数字,不得不准备放弃,尽管后来由乡政府出面解决了此事,但还是晚了两个星期,总算学校开恩,破例让他报了名。

张来福分到了龙霄他们班,并和他一个寝室,龙霄见他长得是属于那种渺小型的男孩,又瘦又矮不说,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生着满脸的青春痘,人显得猥琐不堪,心中非常可怜他,便常常给他一些帮助。

时间一久,龙霄就发现他一个极大的毛病,那就是超级的自卑,无论是谁,他都不敢与人对视,别人说什么,他都唯唯诺诺的答应着,从来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最可气的是,他本来住在龙霄的上铺,龙霄见他矮小的身材每天爬上爬下的颇是吃力,便坚持和他换了铺睡,但没想到的是,只隔了一天,胡峰只对他瞪了下眼睛,他就乖乖的将下铺让了出来,胡峰还在龙霄的面前得意了半天。

张来福是个酷爱玩电脑的人,几乎身上所有的钱都装进了学校外网吧老板的口袋,而自己每天就偷偷躲在一边吃白饭泡开水,有一天龙霄发现了这个秘密,他本来还想去劝,可后来在网吧见到显示屏前的张来福忽然象是换了另一个人,变得很自信果决、神采奕奕。在那一瞬间,他明白了张来福的心态,虚拟的世界是可以暂时让他忘记现实中的贫穷与卑微,在这里,他或许能营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帝国。

龙霄放弃了自己的想法,便每天留些菜下来,借故吃不了,都让张来福风卷残云般的呑入腹中。

张来福明白龙霄的心意,很是感激,他视龙霄为一生中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可倾诉心事的知己。

第九章 宿舍之议(本章字数:2995 更新时间:2008…1…11 7:46:00)

随着时间的推移,龙霄与周思廉、胡峰、郑军这三人的关系渐渐有了些和缓,偶尔也在一起说说笑笑,毕竟是在同一个寝室,天天头碰头,脚跟脚,彼此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恨,倒是龙霄的不羁与刚硬让胡峰不敢轻易的再挑衅,对他说话的声调也小了不少。

只有张来福成了这几人共用的杂役,不时可听见“来福,去给我打饭。”“喂,来福,快去打水回来。”“来福,我的拖鞋坏了,你到外面店子给我买一双回来。”龙霄有时候觉得在周思廉这些人的心中张来福就是一条会说话的狗,但他常常得些诸如饭菜啊找补啊什么的小好处,一付自得其乐的样子,龙霄便也不好干涉。

在住校的生活里,每天晚上熄灯后,无论是女生男生,这个时段都是最八婆多话的,女生通常是谈论男生,而男生的话题自然也离不开女生。

这天晚上熄了灯,几个人照例又谈论起了校园里的美女,说了一会儿,胡峰道:“我还是喜欢那个‘黛玉公主’,人家可是公认的校花,啧啧,那样子真是我见犹怜,恨不得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大家哈哈笑着,纷纷骂他是色狼。

周思廉则哼了一声,傲然道:“校花有什么了不起,瞧我有一天把她泡到手给你们瞧瞧。”郑军立即道:“老大出马,一个顶俩,老大,不如你真的试试,就凭你的人才身世,什么样的女孩子不手到擒来。”周思廉没有说话,似乎在有所思索。

胡峰有心瞧张来福的笑话,便问道:“我说来福,你到底喜欢谁,说来听听。”张来福开始还不说,但在胡峰的连声催促下,终于期期艾艾道:“我喜欢方老师。”

他这一说,出乎大家意料,原来这方老师是教他们现代文学的一名女教师,也是他们的班导师,人长得肌肤白腻,身材丰满,有若一朵盛艳的桃花,很有少妇成熟的韵味,但她虽是整个学校里最年轻的教师,但怎么着也有二十几三十岁了,想不到张来福竟喜欢上了她。

胡峰率先骂道:“他妈的,张来福你这狗崽子,色胆还挺大,连老师的主意都敢打,你变态啊。”

张来福不服道:“谁说喜欢年纪大的就是变态了,神雕侠侣里杨过还和小龙女结了婚哩,我瞧方老师就比学校其他人好。”

周思廉在下铺笑道:“方老师一向正经得很,要是被她知道你小子起了色心,你准要大大倒霉,至少她这一科,你只有吃鸭蛋的命了。”

龙霄听周思廉他们说来说去,从来没提到过花香芸,心中便觉得奇怪。摸着良心说,花香芸除了有些娇蛮任性,绝对算得上是个漂亮的女孩子,龙霄经常见到别的男生去借故与她说话,但周思廉他们却很少去靠拢,有一次花香芸为一件小事,对着胡峰发火,平时在班上称王称霸的胡峰竟没放出一个p来。“也许他们早就认识”这就是龙霄心中的答案。

说了一阵,话题渐渐少了,但大家又都睡不着觉,郑军提议道:“咱们一人来说一段黄色笑话,怎么样?”这些年黄色笑话也是流行时尚之一,盗版书、网站、手机短信,满世界都是,已经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大学校园里也不能避免。

郑军见自己的话得到了大家的附和,便道“那由我先说。”他想了想,道:“从前有一个老爷爷和一个小孙女两人开了一个小店,老爷爷特别放心不下孙女,有一天他有事外出,就对小孙女说:‘好好看着买卖可别赔了。’孙女连连点头答应。老爷爷走后就来了一个买香烟的男人把小孙女qg了,等老爷爷回来就问小孙女说:‘买卖赔了没有?’小孙女说:‘一点儿也没有,你走了之后就来了一个男人,不好好的买东西,上来就亲了我一口,我想着不对,也亲了他一口。’老爷爷又问:‘后来呢?’小孙女说:‘后来他摸了我一下,我就摸了他一下。后来他把我弄得直哼哼,我把他也弄得直叫唤。最后他给我弄出红的来了。’老爷爷一听不对,忙问道:”那后来呢?‘小孙女得意洋洋道:’我可没吃亏,我把他夹出白的来了。‘“

郑军一说完,大家便大笑起来,胡峰抢着道:“我来说一个。某日,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名强匪穷得快发疯了,便四处寻找目标,终于让他在一个偏僻的街道见到某某银行的字样,好容易进入银行,并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橇开了一个保险箱,却见里面全是果冻,他一气之下,便将果冻全吃了。第二天,这名强匪起床下楼去买了一份报纸,准备看看自己的丰功伟绩,结果报纸的头条是这么写的――疯狂变态的歹徒,昨夜本市唯一的j子银行被盗……”

大家想到这个倒霉透顶的强盗,不由哄然大笑,胡峰道:“老大,该你说了。”

周思廉笑着道:“我来说个雅点儿的,古时候有个教书先生,妻子长得很美,他总是担心自己要戴绿帽子,一次出门教书,他灵机一动,便在妻子的y户上画了一朵荷花作为检验其忠贞与否的记号。这一年离开学馆回到家中,见到妻子y户边的荷花已经落掉,不再有丝毫痕迹。教书先生一时大怒,准备拷打她,妻子却很委屈的道:‘你自己错了,我这儿东西是可以画的,但都怪你偏偏选了荷花,难道有谁不知道这荷花下面是有藕的,那些来往的男人不管好歹,这个也来掘掘,那个也来掘掘,三两几下,藕都被他们挖干净了,最后连荷花也给他们拔了走,和我有什么关系。’”

大家听到这妻子的妙语,都忍不住大笑,郑军道:“龙霄,你和张来福谁先说。”龙霄看的黄色笑话也不少,道:“好,该我了。有一对夫妇很恩爱,尤其他们的暗语特别多,为让别人听不懂,他们将做a称为洗衣服,太太的下t叫做洗衣机,先生的东西自然就是洗衣棒了。有天晚上,先生下班回家,吃过晚餐,见太太还在厨房俯着身做事,他瞧着那性感的身躯,一时性起,温柔地从后面抱住太太说‘老婆,我们洗衣服的时间到了,现在去洗好吗?’太太正在为家务事烦恼,随口道:‘今天洗衣机坏了,没得洗了。’先生一听,心里很不爽,走进了卧室如此这般一番。等太太忙完,洗了澡,全身娇滴滴、香喷喷的到卧室要和先生亲热,道:‘亲爱的,我的洗衣机刚才修好了,你不是要洗衣服吗。’先生气愤的回答道:‘不用了,我已经用手洗好了。’”

又是一阵大笑,最后轮到张来福了,他道:“我说的是个傻子,叫做赵五,三十岁了还没娶媳妇。这一年,他娘终于花了大价钱买了邻村的菊花来当他妻子。拜完天地,进入d房之前,他娘对赵五说‘儿啊,有了媳妇就要做那事,你不懂,娘教你,好让娘有孙儿抱。你进去后将你们两人的衣服全脱光,然后你们都躺下,你爬到菊花的肚子上,紧紧抱住她。娘在门外再教你,都听懂了吗?’赵五进去后照着娘的话全做了,发觉菊花身上又香又热,一下子亢奋起来道:‘娘,不好了,我的jj变得好大好烫,怎么办?’他娘在门外大声道:‘好儿子,没关系,你现在把菊花的两条大腿分开,就可以瞧到有一条缝,然后你就用你的jj往那缝里钻。’赵五又照着做了,不过没找到门,倒把菊花顶着很痛,大叫道:‘哎哟,好痛啊,你轻点儿。’赵五他娘在外听了终于松了口气道:‘好了,好了,菊花,你忍着痛,儿子,你也别性急,慢慢来。’但赵五还是只知道乱顶,菊花实在气急了,往他鼻梁就是一拳,赵五觉得痛,用手一摸,大叫道:‘妈啊,不好了,都流血了。’他娘却在外面好一阵高兴道:‘真是我的好媳妇,果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

张来福说完,大家虽然在笑,但都觉得体内发热,身子的某一处地方开始有了反应。隔了一阵,只听周思廉道:“妈的,这段时间在学校也闷坏了,明天是周末,我请客,全寝室的人到皇家夜总会真的开开荤。”

第十章 成长

第二天下午吃过晚饭,109寝室的全体战友便进行了一次集体沐浴,龙霄见平时洗澡不会超过五分钟的张来福竟仔仔细细的从头到脚洗了五遍以上,心中暗地好笑,其实他此时思及将要去那种自己曾经无数次猜测与向往的地方,也是一般的兴奋而又忐忑着。

洗完澡,大家都换上了自己认为最帅最酷的衣服,胡峰笑嘻嘻的称之为“战袍”。龙霄第一次将君仪给他买的那套西服穿在身上,更显英俊洒脱,引来胡峰与郑军一阵嫉妒的目光。连眼光极高的周思廉见了,也笑着点头称好。张来福就可怜了,他本来就只有两三件廉价衣服,平素里只知道上网,又不爱洗,总是穿了一段时间便扔在床头,他选了半天,但全部衣服都穿过了,只好再在其中挑一件相对干净一点儿的穿在身上。

周思廉瞧着张来福的衣服皱巴巴的,衣领和袖口全是污渍,想到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自己不由得要大跌档次,忍不住大摇其头。

没多久周思廉身上带摄像头的手机便响起了,他打开说了两句便道:“车子来了,咱们到外面去。”

几个人走出宿舍,正遇到花香芸与两名女生说笑着路过,她见到身着新衣,英挺不凡的龙霄似乎愣了愣,跟着再一打量周思廉等人的穿着打扮,抿了抿嘴,走过来对龙霄道:“哟,龙霄,今天你弄得人模狗样的,想出去泡妞啊。”

龙霄见她今天穿着一套淡蓝色的碎花连衣裙,头上别着一个卡通发夹,整个人显得很是娇俏可爱。若是平日,花香芸说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