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1)

不知道回去以后叶孤城看了那玉佩没,第二天宫九见到叶孤城的时候,什么都没看出来。

宫九见到叶孤城的时候呼吸一窒,就猛得急促起来,泛红的眼中出现了*。他心底很痒,又很疼,有种想要而得不到的渴望。宫九苦笑,若不是还有丝理智,他觉得自己一定会冲上去抱着正在练剑的叶孤城求抽的……

又看了眼叶孤城,宫九果断跳进了海里。

听到浪花喷溅的声音,正在练剑的叶孤城连续的动作有一瞬间停滞。

宫九的内功是从小在海里练的,在海里,他可以像条鱼一样行动自如。

来到古代,他最喜欢的就是泡海里。因为神奇的内功存在,他可以内呼吸,不用戴着氧气瓶就可以进海,虽然不能潜入太深,但比起现代旅游的潜水爽多了。

但更多的时候,宫九是在海里平息强烈的*。

宫九不喜欢在自己身上划刀来压制兴奋,条件允许的时候,他更喜欢泡在海里,那种类似于包裹在母亲子宫里的感觉让宫九眷恋,还可以疏解宫九的兴奋。无知无觉的,很轻柔的,就像记忆里宫九他娘哄他睡觉时的拂过他脸的手。

很温柔……

宫九闭着眼,神色安详如稚子。

从海里出来的时候,宫九已经正常了。他抓着剑从海里一跃而出,然后,直直对上了叶孤城的眼睛。

宫九眨眨眼,脚尖在海面上一点,滑到沙滩上。

宫九其实有点尴尬的,他以为叶孤城已经练完剑回去了。他现在满身海水,*的模样肯定很狼狈,在心上人面前丢脸什么的,咳,他还是会不好意思的。

宫九任由海水肆流,还好现在太阳才从海面升起,不然做了咸鱼更是没有一点形象。宫九甩甩散乱的长发,对着叶孤城弯了弯眼,“城主是在等我吗?”

叶孤城没回答,他看了看宫九手中的剑,又看看宫九还在滴水的身子,才说:“早食已准备好。”大庆朝,一日三餐。

这是在邀请他同进早饭吗?宫九的眼更弯了,哪怕满身不适也影响不了他的好心情,他笑盈盈道:“城主等我换身衣服就好。”

叶孤城低应了声。

宫九笑得更欢了,他可以肯定,叶孤城一定看了那玉佩!

对于西门吹雪来说,他对孙秀青的喜欢未尝没有初次被人告白的异样新奇作祟,孙秀青*的告白让她在西门吹雪心里留下了不一样的身影。

宫九对叶孤城来说不也是如此。

虽然宫九表达的很含蓄,但宫九是男子本身对叶孤城来说就是一大震撼,给他留的印象只会更深!

在大庆朝,南风是存在的,但并不受到太多人认可,毕竟古代人心里根深蒂固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江湖人,相对而言就肆意自由多了。

叶孤城第一次被人表白,难免会不自觉的开始注意宫九。双方合作刚刚敲定,见面来往增多,宫九有的是机会在叶孤城面前刷存在感。

宫九打的就是这个主意,抢占第一个位置表白,能成为叶孤城初恋就更好了,然后再温水煮青蛙式的一点点来。这只是个比方,比方!叶孤城才不是青蛙,至少也是只天鹅。

宫九弯了弯唇角:鹅肉什么的很好吃……

午后,叶孤城处理完了白云城的事物,宫九便巴巴的抢占了叶孤城的剩余时间。二人在城主府品茶赏风景。

宫九这辈子就是奇葩,身体奇葩,天赋也奇葩。不论做什么,宫九一出手就完胜浸淫多年的老手,在经过熟练的掌握,宫九绝对有了宗师级的水准。

宫九的泡茶手艺就是宗师级的。小老头平日就喜欢在溪流边品着茶感悟人生,宫九投其所好,这一手泡茶手艺就练出来了。

热气氤氲,淡淡的茶香溢在空中,叶孤城浅押了口,唇齿留香。

“大堂兄!”

叶孤城放下杯子,接住了奔过来的小包子。

宫九看着不足五岁,走路还有点晃的白胖包子抱着叶孤城的手不放,还咧着嘴对着叶孤城傻笑。

“城主的堂弟真可爱,”宫九弯了弯唇角,“是叫什么名字?”

小包子仰起头看了看宫九,慢吞吞道:“我叫叶孤鸿。”说的虽慢,口齿倒很清晰。

叶孤城帮小包子整理了有些乱的衣襟,神色有些柔和。

宫九眼中暗色闪过,神情还是那么笑意盎然,他递给叶孤鸿小包子两块核桃肉,“我也有个妹妹,不论做什么,都喜欢趴我旁边。”说着,眼中便浮出暖意。

小包子捧着核桃肉眼巴巴的看着叶孤城。

叶孤城看了宫九一眼,对着小包子点点头。

叶孤鸿小包子笑逐颜开,欢乐吃起核桃。

没想到叶孤城这样一个人,对着堂弟倒是很……温柔。

宫九看着这一幕,微微一笑。他的眼光果然不错。

虽然计划好的二人世界意外地插|进了只包子,宫九也觉得很圆满:他见到了叶孤城的另一面。

所以在天色稍暗之时,宫九抓着支萧,邀约叶孤城去了海边在海边。

夜晚的大海很美,海面在夜色下是暗淡的,但月光却给大海铺上了层银辉。在夜晚,喧嚣远离了大海,只有潮起潮落的声音。

也就是在古代,要是在现代,这时候正是小情侣走沙滩的私会时间。可见宫九的动机不良。

宫九坐在礁石上,吹起萧,他没吹什么名曲,就是抒发一下今日的感情而已。

叶孤城站在宫九身后不远的沙滩上。

这一夜,宫九睡了个好觉,梦中都还咧着嘴笑。

宫九知道,叶孤城对他绝对算不上有什么感情。但在点无关的小事上,还是有那么点的小纵容的。

但宫九可不敢踩叶孤城的底线。

所以第二日,宫九没有一大早去打扰叶孤城练剑,只是堵在叶孤城练剑回来的路上,提出了辞呈。

他还有事要做,不能一直在这赖着叶孤城。再说,追求人也不用天天腻在一起,距离产生美嘛~

宫九觉得,他已经给叶孤城留下了足够的印象,在这种时候退后一步,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别说就此相忘什么的,不见面,不代表就不刷存在了。

宫九瞥了眼和白云城通消息的信鸽,狡猾的勾起唇角,在信里夹杂点别的什么,叶孤城应该不会在意。

宫九这次要去的见的是一个贩卖消息的组织,这个组织和小老头有了好几年的合作关系了,这个组织叫红鞋子。

一个女人的组织,还卖消息。消息来源自然青楼楚馆占了大头。

宫九觉得这个组织的头头蛮会取巧的,她不开青楼,不冒犯原有的势力,却只招女的,大部分是青楼卖笑的女的。和宫九的做法大同小异。

宫九已经有了白云城,本可以不用再找这组织的。但宫九不想让小老头的杀手给白云城抹黑。所以,他来见红鞋子的负责人。

这种事,还是由“老朋友”来做,他九公子可不会过河拆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