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我要去看看洞房(1/1)

成捕头摇摇头:“都是血!”

“我不是问血,我是问,她的手上还有没其它别的东西?”

“这倒没有注意,但是我可以差人去问家属。”

毛小龙点头道:“好!快去问!”待成捕头安排了人去,毛小龙又提出了一个要求:“我要去看看洞房!”

洞房中的煞气更多于喜色,房中布置的大红色犹如石见月刚进城时身穿的裙子那般喜庆,一眼望去尽是红色的帐幔,红色的被褥,红色的喜烛,还有四处残留的暗红色的血迹。

成捕头叹了一口气道:“大人没有动过一点这里的东西,他也想根据小姐生前留下的最后一点线索来找出那个凶手。”

毛小龙闭目,眼前似乎闪现过陈芊芊在昏黄的跳动的烛火下,满心幸福地等待着爱人来揭开喜帕的样子。

毛小龙回头问成捕头:“姑爷呢?”

“姑爷受了刺激,有些神志不清,现在还在后院客房养伤呢。”

“客房?”毛小龙不禁感到奇怪。

“对,姑爷原本是大人一个至交好友的儿子,只因为他的父亲在京中做官时卷进了党派之争,后来全家都被发配了,只因为那时候姑爷年纪尚小,所以大人便接他来抚养,使得他未受发配之苦,姑爷一直以来也待大人如亲生父亲一般。姑爷自小和小姐一起长大,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所以大人便成全了这桩美事,可是谁曾料想到,竟然……”

毛小龙眉头紧锁,真是可惜了这一双璧人:“大婚当天可有什么异常的事情吗?”

成捕头苦笑着说:“不瞒公子说,成某自从喝人家的喜酒以来,没有百次,也有八十次了,这次的喜宴实在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无论从婚礼前的准备,还是到婚礼当年的仪式,一切都非常顺利。而且那天来的宾客非常多,大人就差要大宴全城了,他请了城里最好的酒楼——鸿雁楼的主厨们专程来做喜宴,所以宾客们在酒桌上都十分尽兴。”

毛小龙沉思一下:“如此说来,凶手便很有可能是那晚混在宾客中间的。”

成捕头接道:“这个我们又何尝没有想过呢,只是那晚到场的宾客何止几百人,大人怎敢随便怀疑呢?”

毛小龙点点头,从成千上百的人中一个个地排查,确实不是易事,而且大人的身份在此,若是随便疑人,恐怕反倒会落一个以公谋私的话柄,而以大人那样清廉的作风,想必断断是不会这样草率的。

“小姐的尸身是谁发现的?”

“是姑爷!原本夜深了,宾客们还在喝酒闲话,小姐等得急了,便要丫头去把姑爷找来,谁知道姑爷刚进门,便看见小姐横尸屋中。”

“前后大概有多久的时间?”

“差不多一柱香吧,因为丫头四处寻不着姑爷,好是找了一通。”

“那大概是什么时辰?”

“应该还不到子时,姑爷当时在跟朋友喝酒说话。”

毛小龙在房中走了走,靠近小姐遇害的那张床边最是凌乱不堪,床褥与被子大半都拖在地上,已经干涸的血迹染满了整张床,半截蚊帐耷拉在床边,甚是可怖。虽然事发已过了三四天,但是毛小龙依稀还是能闻见冲进鼻孔中的血腥之气。

此时毛小龙蹲下身子,仔细地查看地上杂乱的印记。“没有查到凶手留下的脚印吗?”

成捕头听毛小龙这样问,更是倍加无奈:“小姐惨遭不测,大家知道之时顾不得其他,都纷纷蜂拥而至,地上被众人踩踏得狼藉一片,哪里还分得清脚印是谁的,等到后来我们再细细查看时,基本上半点有用的线索也没找到。”

毛小龙摇摇头:“不对,凶手在杀人之后,总是要走着离开的,这地上分明有血迹,就说明有很大的可能是他的脚上沾染了血迹的。而且他既然将人杀了,衣服上多少也该留下痕迹才是。”

“来往的宾客都是穿戴整齐来的,虽说大人不是什么大官,但是在这城中,也算的上是大户了吧,谁敢衣冠不整怠慢小姐的婚礼。而且喜宴那天非常热闹,很多人走的时候基本上都喝醉了酒,所以即使是他们把衣服脱了拿在手上,也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了。”

毛小龙抿紧嘴唇,扬着眉毛细想,虽说这案子疑点重重,可也不是一点线索也没有的。他此时站在书桌旁,已经围着这书桌走了两圈,桌上的笔架早已翻倒,几支崭新的毛笔正七零八落地摊在桌上,甚至都有两支笔都跌落在地上。毛小龙蹲在那两支笔的旁边看了半晌,忽然站起来问道:“你们可曾移走房中的一些东西么?”

“没有!”成捕头肯定地否认,“小姐遇害时这房间时什么样子,现在依旧还是什么样子,大人嘱咐一定不许我们碰。”

毛小龙说:“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屋里的装饰摆设,都是谁来负责的?”

“新房里的东西大部分都是新的,很多都是由小姐去置办的。”

“这文房四宝呢?”

“也是小姐去置办的。”

毛小龙听言,沉思半晌,突然跳起来就冲了出去。成捕头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他赶忙紧紧地跟着毛小龙追了出去。

毛小龙着急赶去的地方,竟然是停尸房。

他轻手轻脚地走进去,直奔向陈芊芊的尸身,成捕头不知他又想到了什么,只得立即像毛小龙那样不出声细细查看着尸体。

毛小龙再次检查了陈芊芊的头部,果然是重物击打过没错,但是这伤势似乎有些奇怪,头盖骨像是被什么东西平拍裂了一般,骨头都碎成一片一片的样子,而在这些大伤口附近,还有一些颇深的小坑,似乎是被某种有点尖锐的东西戳伤了,细细看去,像是被什么东西凿出的小坑洼。

毛小龙又急忙翻开最后一个女孩子尸体上的凉席,盯着她看了半晌道:“这个女孩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成捕头虽不知道毛小龙头也不抬地问话是何用意,但是他仍旧老老实实地答道:“隔天!”

“那么她发现尸体的时候是在什么地点呢?”毛小龙丝毫不放松,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她遇害的地点在哪里?”

“在广源客栈的后院,当时她跟着那个过路的客商暂住在那里。”说完这话,成捕头生怕毛小龙要立即赶过去,连忙转移了话题道:“公子,现在已经是中午了,而两位一路赶来,想必很是辛苦,不如在府里吃了饭,休息一会儿再去看现场。公子放心,那些现场,我们大人保护的非常用心,决计不会被人破坏了。”

他不说吃饭还好,一说吃饭,毛小龙的肚子立马便“咕噜”叫了一声。毛小龙颇为尴尬地笑了一下说:“好的,我还是先去叫石见月起来吧。”

成捕头微微一笑道:“我自会派人去叫石姑娘,只是,现在您该休息一下了,咱们先去饭厅等候如何?”

毛小龙边点头称好边跟着成捕头走去。其实他也不是铁打的身子,当他心底的那一根神经稍微松懈了一点时,一股突如其来的疲倦顿时席卷了全身。

而成捕头还在前面不停地唠叨着什么刚才大人已经吩咐他们去鸿雁楼点菜,少时便会送到府里来。而这些,毛小龙似乎并没有听进去。

石见月睡了没多久就被叫醒,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但是听闻来请她的人说,到了吃饭的时间,且成捕头也叫人送来了美味的菜肴,她才能耐着性子爬起来。一提到有美食,睡觉这种小事对于石见月来说还是可以暂时缓一缓的。当她迷迷糊糊地走到饭厅附近的时候,便闻到一阵香气,她的双眼瞬间就放大了一倍,马上清醒过来,这菜肴,闻起来就已经很让人心驰神往了。

而当石见月端坐在饭桌之前的时候,已经没人看出她就是前一刻困得随时要睡过去的大小姐,而按照她现在的情形来看,她恐怕该是普天之下屈指可数的贪吃大小姐了。

桌上的菜并不丰盛,却是精致得很,三菜一汤,菜品两荤一素。素菜是青蔬一道,荤菜一个是红烧大排,一个是鸿雁楼的招牌菜——蜜汁樱桃肉。石见月一眼望去,只见那是一块通体红亮的肥肉,色泽鲜艳,无半点精肉,石见月为难地眨眨眼间道:“这个就是传说中的招牌菜?”

陈大人点点头道:“说起这道菜,城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又数鸿雁楼的味道是上佳,二位可别闲话了,趁热赶紧尝尝吧!”

石见月本是不吃肥肉的,但是这菜的介绍着实带给石见月极大的诱惑,于是大着胆子用筷子挑了一点,送入口中后,立即便明白了这道菜为何这么有名。

这樱桃肉入口即化,蜜香怡人,丝毫不腻,若是闭目品尝,怕是一点也吃不出这样软糯香甜入口即化的东西,竟然是一块肥肉。石见月品出了其中美味,便又将筷子伸向了那碟蜜汁樱桃肉。这一次,她夹了一大块,来不及吹凉,便整块塞进了嘴里。

毛小龙伸向樱桃肉的筷子抖了抖,犹豫之下掉转了方向,转向了旁边的红烧大排。他看着石见月盯着蜜汁樱桃肉时眼中散发出来的那道贪婪,便不好意思再明目张胆地去跟她争抢,石见月却丝毫没有意识到,鼓着塞得满满当当的腮帮子。嘴角浮着晶亮的油光,含糊不清地对毛小龙说:“你也尝尝?”

毛小龙看了看才一小会儿就已经看见底的盘子,皱眉讪笑着摇了摇头,石见月就剩下了一点残渣,叫他去尝她剩下的口水吗?

石见月是许久都没有吃过味道这么好的东西了,于是又接着宠幸了毛小龙刚尝了一口的红烧大排。这红烧大排做得真是太美味了,颜色刚刚好,肉质烂而不糜,且非常入味,简直是太符合她石见月的胃口了。

石见月举着筷子的手几个起落。毛小龙发现大排的盘里也寥寥无几地仅剩几块骨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