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一起去京城(1/1)

看舅母有些犹豫,杜榆说道:“舅母,您看我这眼瞅着就要陪着表哥去京城了,管也管不了几天,而且表哥说了,会给咱家找一个管家来的,到时候啥事儿都交给管家,不是挺好的?”

季氏想了想,说道:“那样也好,舅母只盼着你们好好过日子,我这心里才安心。”

杜榆就接手了一日三餐的事儿。而胡鑫说要找一个管家,那不是随便说的,真的就去找了,人不能太精明,也不能太老实,最后带回来是一家三口,卖身契全部有,交给了胡大舅。

这人叫王安。是云阳县米家的人,原来也是个管事,不过后来米家要上京了,带不了那么多人,就要发卖一部分,本来像王安这样的,是不属于要卖的人的,可以留在米家老宅这边,但是王安的儿子得罪了米家二老爷的一个小妾的兄弟,所以那小妾就被自己兄弟一告状,然后这王安一家子就倒霉了,这次也被归在发卖的行列里。

胡鑫以前在县太爷的庆功宴上见到这个王安了的,那时候王安还在县衙后面的马车上等着自家主子回去,刚好胡鑫和一行人出来,就见过一面。

所以这次牙行的人推荐这个王安,他立刻就想起来了,他是见过这个王安的。

然后胡鑫单独和王安谈了谈,就决定把他们一家三口给买下来。

作为他们胡家的管家,虽然胡家产业不多,但是人口简单,管理的也简单,不然事事都要主人管,这到了这些家产有什么意思?

胡鑫带着王安去见了胡家的下人,告诉了大家自己的决定,至于王安,能不能服众,就看他的本事了。

杜榆觉得大表哥看人还很准的,他说这个王安不错,那就是真的不错,毕竟当一个家的管家,真的是管人,要对钱财,也得从胡大舅这边要。

而且,杜榆还知道,本来他们是可以自赎自身的,只是王安为了把自己的女儿弄成良籍,花了很多钱财,所以才没有走成。

如今他女儿已经以良民的身份嫁出去了,就剩下他妻子和一个小儿子。

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还是找个靠山好一些,女儿家总归是别人家的人,出身不好,别人也嫌弃。

“看这位王管家的心性,他以后会不会也想成为良民?那样岂不是不会好好的管家?“杜榆问道。

胡鑫说道:“这个,我已经和他说好了,等十年后,他要是觉得我这里还不行,非要脱籍的话,我让他儿子脱了奴籍。”

哈哈,大表哥这一手玩得好啊,这位王安王管家最在乎的人就是自己的子女,有了这个承诺,他肯定会好好干的,而且还不会偷奸耍滑。

且一个下人要脱籍,必须得主人的首肯才成,不然他那女儿就不会花了那么多钱,拐弯抹角的请米家的主子同意了。

而王安唯一的儿子能够脱籍,对王安来说,就是一个天大的馅饼,他能不尽心管着家吗?

尤其还是十年后,如果十年后,他们胡家混得好,王安如果还想走,他们也不会留他,因为那时候才是真正的想走就要走,不想走的人,想方设法的都要留在胡家了。

管家的事儿一解决,大家都轻松了不少,王管家虽然以前只是个管事,可是胡家的下人和产业都很少,对他来说,那就是手到擒来,而且,这边的东家对他也很礼遇,让王安觉得自己是遇到伯乐了。

胡鑫也和胡大舅商量,因为明年开春都是春闱了,他想是年前赶过去。

不然春天的时候,路上有一个多月,万一中间生病了,都没有时间去治了,白白的去了一趟京城了。

胡大舅说道:“你决定了就好,我这边没有意见。”

现在有外甥女照顾他呢,他很是放心。

季氏说道:“那你到时候住在哪里?总不能过年的时候,也住在客栈吧。”

胡鑫笑道:“娘,您忘了楚院长了,他已经跟我说了,让我去京城直接住在他们在京城的别院里,我上次也去过,所以不用住在客栈里。”

都是姻亲了,这点儿便宜占一占,也没有什么关系的。

而且他不是一个人,还带着表妹,总不能让表妹也在外面受委屈。

季氏听了,这才放心,说道:“在外面好好照顾榆儿,她则可是第一次和你出去,千万别生病了。”

胡鑫点头,这不用他们说,他都会做到的。

而送走了杜大郎和胡氏,杜榆和胡鑫也准备朝京城出发。因为京城比云阳要冷一些,大毛的衣服他们带的多,王管家以前也帮米家的主子准备过去京城的东西,所以打点的很是仔细,像什么药丸都带了一匣子。

杜榆这边带着两个丫鬟一起准备,主要是他们的衣服,小丫年纪小,本来杜榆是准备把她留下来的,但是小丫一听就伤心了,觉得小姐是要抛下自己了,杜榆想着她也不容易,爹娘还在彭泽,现在二哥过去了,长顺也跟过去了,倒是可以见到自己的爹娘了,而长福这次,也是跟着大哥去送娘了,都在彭泽团聚了,就小丫一个,算了,还是把她带过去吧。

小丫一听,立刻就不伤心了,因为她也想去京城看看,上次她大哥把京城说的那样好,她心里就想着,到时候有机会了,一定要去京城好好看一看,现在这机会说来就来了。

杜榆对小丫说道:“去是可以去,不过不要随便乱跑,京城里人特别多,地方也特别大,万一你不小心走丢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那时候,别说你爹娘和哥哥,就是我们,也再也见不到了。”

小丫忙点头,表示自己绝对不会乱跑。

那边胡鑫带上了书童砚台,王管家想着派几个家丁跟着送主子去京城。

胡鑫却道:“我已经找了一个镖行,跟他们一起,家里的事儿,就拜托王管家了。”

王管家躬身说道:“爷您放心,我一定把家看好的。”

随后王管家对胡鑫说道:“爷,您身边只有一个书童,要不要一个小厮?我家那小子虽然不识字,但是有一把子力气。”

胡鑫笑道:“也好,就让他跟着我一起去京城吧。”

这个王管家,有点意思,他主动把自己的儿子送到表哥这边,是为了进一步表示忠心吧,毕竟他才到胡家来,主子对他不一定全部信任,他就把自己的命根子送到表哥这里,是表示他是全心全意的跟着表哥的。

而表哥呢,也顺着王管家的意思把他儿子给收了,因为王管家也知道,不管儿子脱籍不脱籍,那也是十年后的事儿了,他儿子总得安排一个位置,这位置最好的地方就是跟着表哥了。

只不过表哥已经有一个书童了,所以他就说让自己的儿子当小厮。

真是人才啊!杜榆心里想着。

王管家的儿子叫王添福,也就是十一二岁的样子,不过个子倒是比同龄人高。

他不像他爹那样话多,反而是闷着头干活儿。

从决定把王添福也带到京城后,他就成为胡鑫的小厮了。

所以这次胡鑫和杜榆,再加上两个丫鬟,两个小厮一共六口人,再有一车的行礼,告别了众人,直接去云阳县找的镖行里去了。

到了镖行,先付了三分之一的镖费,人家对胡鑫这个举人也挺重视的,安排的马车都是好的,杜榆坐上去也挺舒服,不过再舒服,这个时候的马车都会颠簸的。

好在杜榆这几年跟着爹娘天南海北的都去过,早已经习惯了。九月多的天气,已经不热了,反而有些冷了,按照这个行程,要到十月底才能到京城呢,或者担搁几天,就是冬月初了。

这个时候,就怕是天气突变,然后下雪,倒是不怕下雨,因为这个时候下雨也下不大,就怕突然遇到暴风雪,到时候路上的雪太深,车轱辘都走不动。

那时候,只能找个客栈等雪化了再出发了。

杜榆和大表哥是在一辆马车的,丫鬟和小厮们是另一辆马车,等到了休息的地方,他们会过来伺候。

杜榆还准备了一些干粮,另外还拿了好几罐酱肉,放在坛子里,到时候打开了就能吃,这个时候的天气也不热了,酱肉本身就很咸,所以也不怕它变坏了。

只是光吃这个也不行,需要补充一些绿色食品,像新鲜的蔬菜,所以这酱肉只能当成是佐菜来吃。

杜榆和大表哥经常就附近的风景和风俗说上好半天,一路上倒是也不无聊,不过杜榆学不会表哥那样,在马车上看书,因为实在是太晃了,这摇来晃去的,真是服了表哥了,他怎么能看得进去,

“大表哥,在车上少看些书,不然对眼睛不好。”这样晃来晃去的,真的对眼睛很不好。

“好,以后不在马车上看了。”胡鑫从善如流,说不看就不看了。

其实说起来是杜榆照顾表哥,但是这一路上可以说是表哥照顾她了,她简直是跟去游山玩水一样。

真是舒服极了!虽然要忽略渐渐变冷的天气。

不过在杜榆说有些冷的时候,胡鑫就把两人大毛的衣服拿了出来,在马车上给杜榆套上了。

“大表哥,咱们这样会不会太早了?”这应该是冬天才穿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进京啦!